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变更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官渡区202500023号),变更内容如下:
1.总平图:
调整5# 楼连接1# 楼连廊的位置及形式;4#、5#、6# 楼屋顶构架调整优化,6# 楼取消屋顶太阳能热水设施;在垃圾暂存间附近增加地下事故应急池;微调非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及地下室轮廓;调整绿地位置及形状;生活垃圾暂存间及医疗垃圾暂存间建筑进深加宽约0.3米。
2.单体图:
调整4#、5#、6# 楼内部房间功能及房间分割,同步调整外立面;增加5# 疫病住院楼北侧格栅网遮盖住排风百叶。
3.地下室:
原许可方案中人防区域修改为不可平战转换的固定式人防救护站,机械车位由45个增加到236个,普通车位由254个减少到63个。
4.经济技术指标:
云南省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指标:4# 感染楼建筑面积由4272.60平方米调整为4295.67平方米,5# 疫病住院楼建筑面积由17616.05平方米调整为17584.61平方米,6# 后勤保障楼建筑面积由2800.55平方米调整为2798.82平方米,医疗卡机暂存间建筑面积由147.40平方米调整为154平方米,生活垃圾暂存间建筑面积由78.40平方米调整为81.9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9.15%调整为29.29%,绿地率由37.38%调整为38.08%,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一期医疗综合区指标:建筑密度由45.45%调整为45.3%,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总体指标:4# 感染楼、5# 疫病住院楼、6# 后勤保障楼、医疗卡机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建筑面积相应调整,绿地率由30.21%调整为30.49%,其余各项指标不变。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