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告656
发布时间:2025-12-25 14:28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昆明市官渡区小蒋麦丹琪糕点店:
本院已受理耿灵英诉你单位(官劳人仲字﹝2025﹞395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案件恢复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文书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10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