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算昆明安钡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百富琪商业广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告知书
告 知 书
昆明安钡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百富琪商业广场项目系你公司开发建设。你公司在百富琪商业广场项目房屋销售及交付过程中,代收代管了项目业主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为核实你公司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况,本机关依法聘请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百富琪商业广场项目应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测算。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 12月 23 日出具《关于征求〈百富琪商业广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测算说明(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并通过EMS邮寄至你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向你公司征求意见,最终未能送达成功。
由于本机关始终无法联系你公司,本机关将昆明旭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1月6日出具的昆旭会事服字〔2026〕4001号《百富琪商业广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测算说明》中“百富琪商业广场应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5,156,633.46元,其中:公寓应缴维修资金2,937,698.28元;写字楼应缴维修资金822,251.46元;商业用房应缴维修资金747,696.18元;地下车位应缴维修资金537,783.84元;影院应缴维修资金111,239.70元”的结果向你公司进行公示。同时,截至本告知书作出之日,本机关未收到你公司移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为保障你公司和项目业主的合法权益,你公司若对昆旭会事服字〔2026〕4001号《百富琪商业广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测算说明》的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告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逾期未收到异议,下一步,本机关将按照昆旭会事服字〔2026〕4001号《百富琪商业广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测算说明》的结果依法追缴你公司代收百富琪商业广场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特此告知!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