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公示(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1-2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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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1楼官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15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