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市官渡区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房消验字[2026]第0004号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明市官渡区康复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2月4日申请昆明市官渡区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新建特殊建设工程(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六甲街道办事处新二片区;建筑面积:项目包含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及其地下室、配电房、门卫房;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25191.82㎡,地上建筑面积为17616.07㎡、地下建筑面积为7575.75㎡;建筑高度: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为32.80m、配电房为4.60m、门卫室为3.70m、地下室为6.70m;建筑层数: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门卫室、配电房均为地上1层;建筑类别: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门卫室、配电房为单层公共建筑;使用性质:医院,地下室为汽车库、人防救护站、设备用房、服务用房)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房消验凭字[2026]第0004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5日
备注:此结论仅针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建筑防火、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