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www.kmg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7762-202602-10661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2-12 14:39
名 称: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90号)
文号: 关键字: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90号)

发布时间:2026-02-12 14:39 浏览次数:0
字号:[ ]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市监昆官罚告202690

赵翠玲: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限制食品行业从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云0102刑初825号)和《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5﹞云01刑终589号)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赵翠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并已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之规定。我局拟给予当事人赵翠玲如下行政处罚:

赵翠玲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南川、罗世康   联系电话:0871-67213102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3号楼3407办公室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滇ICP备19011957号-1   网站标识:5301110005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