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758
发布时间:2026-03-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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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寸俊凡、刘盈莹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官劳人仲字﹝2025﹞1470号、1471号),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该两案件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官劳人仲字﹝2023﹞1470号、1471号仲裁裁决书。该两案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10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