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市南部汽车客运站(二期)工程新建特殊建设工程)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房消验字[2026]第0005号
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3月4日申请昆明市南部汽车客运站(二期)工程新建特殊建设工程(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彩云北路8769号;项目包含B栋、C1栋、C2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44441.93㎡,地上建筑面积为39068.23㎡、地下建筑面积为5373.70㎡;建筑高度:B栋为55.35m、C1、C2栋均为56.00m;建筑层数:B栋为地上15层、地下2层,C1、C2栋均为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类别:B栋、C1、C2栋均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使用性质:B栋为生产配套用房,C1栋为生产配套用房、C2栋为生活配套用房,地下室为汽车库、设备用房)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房消验凭字[2026]第0005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9日
备注:此结论仅针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建筑防火、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