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774
发布时间:2026-03-2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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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刘仁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官劳人仲字﹝2025﹞1624号),于2026年1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官劳人仲字﹝2025﹞1624号仲裁裁决书。该案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三楼314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