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6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强化决策组织实施,严格程序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刚性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加强过程管理,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6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昆明市官渡区“十五五”对外贸易发展规划 | 官渡区商务投资促进局 | 2026年第二季度 |
2 | 昆明市官渡区“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 官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2026年第二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