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官渡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罗衙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太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吴井曙光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香樟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
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本机关将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罗衙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太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吴井曙光社区卫生服务站、昆明市官渡区香樟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行政复议机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具体承办机构: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行政中心4号楼1楼官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邮编:650200
联系电话:0871-67152522
本机关地址:昆明市官渡区行政中心1号楼1146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7160635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 |
1 | 52530111767094989N | 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罗衙社区卫生服务站 | 陈宝仙 | 官渡区官渡街道罗衙社区居委会一楼 |
2 | 52530111566247846T | 昆明市官渡区太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 李琼珍 | 官渡区太和办双龙新村224号一楼 |
3 | 52530111MJT351363G | 昆明市官渡区吴井曙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 王伟 | 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董家湾朝阳路桂华新园4-5号 |
4 | 525301110776381925 | 昆明市官渡区香樟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仝亦可 | 官渡区香樟俊园11期7幢10-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