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赵翠玲等7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送达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赵翠玲等7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送达公告
当事人:赵翠玲等7人
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通过“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官渡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网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网址:www.kmgd.gov.cn)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0号)
附件1: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0号)
2.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1号)
附件2: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1号)
3.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2号)
附件3: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2号)
4.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3号)
附件4: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3号)
5.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4号)
附件5: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4号)
6.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85号)
附件6: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85号)
7.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
市监昆官处罚〔2026〕290号)
附件7: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云市监昆官处罚【2026】290号)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