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公开
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林业和草原局牌子。官渡区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标准,拟定区级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评价结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交易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协调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供应工作,规范土地市场培育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执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土地基准地价工作。指导并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政策。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总体和专项类城市设计,指导和审查重点区域(区段)的城市设计。统筹指导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承担城乡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等规划审批工作。
8.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落实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落实对各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调控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区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审批平台管理维护、审批数据统计等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街道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查管理,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条例的行为。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17.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18.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级、市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9.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官渡区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20.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1.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22.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3.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官渡区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24.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25.指导官渡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7.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区两级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28.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0.职能转变。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31.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交通市政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工程规划科、公共空间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林草综合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会议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区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紧盯“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及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责任,较好实现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
1.聚焦政治引领,坚持不懈抓机关党建
2025年以来,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不断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2025年以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2篇,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组织学习研讨2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总支共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学习典型案例53个。每季度组织1次廉政风险防控分析,主动排查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和堵塞漏洞,使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求常态化落实。紧盯“四风”新动向抓整治,扎实开展违规饮酒、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08人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个人自查。
2.强化要素保障,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
2025年以来,我局不断提升用地要素保障能力和水平,坚决贯彻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要求,全力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工作,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一是保障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指标。截至目前,罗衙立交项目已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并取得正式用地批复(云政土复〔2025〕201号)。子君山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已纳入“官渡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巫家坝零星整合、保利零星整合用地块已纳入“官渡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组件报批;星耀立交工程项目已纳入“官渡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开展征转用地报批工作。
二是积极组织编制报批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已编制《官渡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官渡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次)》,共保障云南官渡产业园区、凤凰雅苑共计121.0523公顷建设用地,并分别取得省自然资源厅云自然资征成〔2025〕21号、22批复。
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土地供应工作。2025年共完成昆明市官渡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KCGD2022-2-2、3号地块建设项目、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KCGD2024-4、37号地块建设项目等共计11宗380.97亩土地出让,涉及出让价款约36.0530亿元。
四是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官渡主城区范围内2009-2024年实际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为10571.94 亩,市级下达官渡区年度处置任务2034亩。截至2025年12月30日,可完成福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KCGD2024-37、KCGD2021-4,五里城中村改造项目KCGD2022-2、KCGD2022-3等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处置面积约195.5亩,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9.61%。据统计,官渡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闲置土地约1453.41亩,市级下达官渡区年度处置任务436.02亩,预计年内新增144.34亩。截至2025年12月30日,已督促关坡片区城中村及旧城改造项目二期D1地块幼儿园建设项目地块等,闲置土地处置量202.03亩,年度任务完成率46.33%,处置率13.9%,净减少率13.27%。
3.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推进总规详规编制工作
2025年以来,我局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要求对官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一是开展官渡区(中心城区)30个详细规划单元详细规划评估相关工作。2025年以来,官渡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规全面评估工作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招投标及中标公示等招采委托工作。结合前期基础资料收集调研和街道座谈情况,进一步深化、细化官渡区详细规划评估,通过现行控规与“三区三线”成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征地报批、供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数据的对比,评估官渡区现行控规的覆盖性、符合性、支撑性和可实施性,分专项分版块进行了评估,形成各单元评估结论及建议,保障在2025年底完成控规全面评估工作。
二是积极认真开展辖区范围内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工作。2025年以来,我局积极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详细规划调整审查上报工作。2025年至今共审查25个控规调整方案,其中包括2025年“三个一批”土地供应项目有7个,有力保障年底土地供应。
4.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2025年以来,官渡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部署要求,统筹谋划、聚焦任务、压实责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守耕地红线。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官渡区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90.25亩。开展官渡区部分耕地、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种植状况摸排工作。省级下发官渡区摸排图斑共830个,耕地图斑2087亩,园地图斑2091亩,设施农用地图斑2993亩。2025年6月,我局完成了所有图斑的现场摸排工作,并上报市级审查。
根据前期开展的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摸排成果,通过“认定一批”、“恢复一批”、“退出一批”“置换一批”的方式优化耕地、林地、园地空间布局。官渡区初步处置后纳入考核耕地数为8017.39亩,高于耕地保有量1217.39亩。不断加强自然资源巡查执法和卫片执法监察工作,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辖区内土地、矿产巡查次数243余次,巡查人次486余人次,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2宗,结案17宗。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宗,移交纪委监察部门追究问责2宗。
5.严格落实程序,开展土地征收确权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等地籍业务工作。2025年以来,我局完成福德片区、关山国贸片区项目土地收储协议签订4份,收储面积22.0186亩,确保项目的实施。启动官渡街道古镇项目21宗责令交出土地程序,其中2宗已经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剩余19宗按照流程有序推进。完成了关上街道、金马片区、巫家坝片区、福德片区、六甲片区等重点项目的勘测定界验收、土地使用权收回注销、土地确权、出具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和土地分割合并业务审核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18宗。审核勘测定界报告8宗,二期供地报告96宗,出具土地权属情况说明和实地踏勘申报通知书29份。按照当事人申请,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宗地分割合并审查,共计完成土地分割合并业务审核4宗。按照官渡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官渡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加快重点项目推进,核实项目权属来源,开展土地确权2宗。
二是完成官渡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和2025年常规监测。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一季度、二季度参考图斑、2025年地方自主监测图斑等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举证工作。
三是开展测绘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9月16日已对云南朋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测绘资质巡查、测绘质量检查、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地理信息安全检查。
四是开展完成“三资”清查核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并进行了提供相关内容(包括图、表和台账)。根据地块的实际使用情况,核实为土地权属无异义部分面积,集体土地总面积为56635.66亩。根据区级工作要求,分析了与街道所报数据差异原因、面积及位置,均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另又核实了62个城市社区集体土地资源的情况,并按时进行了上报。
6.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水平,高效开展行政许可审批
2025年我局不断强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水平,高效开展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用地选址工作、工程规划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巫家坝片区、福德片区、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东三环A、B、C段项目等市政道路项目审批办理工作。
2025年以来,累计办理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件、《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5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件,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28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14件,完成行政许可变更、注销、延续审批24件,完成规划核实审批30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5件,建筑外立面提升4件,加装电梯3件,文调备案2件。
7.压实林草管理与保护责任,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抓实林长制工作。2025年,我局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全区共建立林长制责任区域网格4个,21个工作网格,全区设林长33人,进一步健全区、街道(林场)、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同时,建立区、街道两级督察体系,设两级督察12人,督察指导全区林长制和各级林长履职工作。
二是狠抓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和“五个关键人”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三是全面推动林草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积极开展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划定林草资源责任网格3个,区域管理网格7个,管护网格14个,明确各网格工作职责,各网格明确1名网格员;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完成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反馈林草问题整改,已通过区级审核,待市级验收;落实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要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动态监测,完成国有省级公益林43.77亩调入整改工作;国家林草局下发官渡区2024年森林督查第3、4、5期图斑共40个,面积36.69公顷,2025年下发官渡主城区林草湿荒综合监测图斑2个,均已完成核查,核查率达100%;贯彻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相关政策,严格监督受理采伐事项。2025年共收到使用林地申请2件,林地面积1.9937公顷。共收到采伐申请1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45件,采伐林木蓄积共78.51立方米。
四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工作。2025年在低效林改造项目区域上新增6个蓄水窖建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苗圃经营总面积142.16亩,苗木存量16.63万株,核发新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本,办理延续2本。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超额完成2025年义务植树计划22.9243万株(任务为20万株)。
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2025年我局组织全区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检查及执法行动10次,出动执法车10车次,执法人员32人次,立案查处野生动植物案件8起,结案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收缴非法饲养鸟类1只;组织街道做好红嘴鸥保护、宣传、投喂、监测、鸥粮售卖及觅食栖息地消毒、防疫等工作,官渡区共设置6个鸥粮投喂点,平均每日投喂红嘴鸥5000余只,共投喂鸥粮约1840千克,无鸟类异常死亡现象。
六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2025年持续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完成监测面积9990亩,监测率100%,实现全域覆盖、精准预警。积极开展红火蚁化学防治工作,组织投放红火蚁饵剂390公斤,保障阶段工作需要,截止目前,举办培训3次,培训人数78人次,官渡区林地范围内红火蚁发生面积310亩,防治面积310亩,林业和草原领域防治率达100%,有效遏制了红火蚁在林区扩散蔓延。切实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对官渡区辖区内古树名木数据进行全面的更新工作,导出单株古树共42株,其中:二级古树2株,三级古树40株。按照古树名木质检工作要求,新增补录2株古树,其中:二级古树1株,三级古树1株,2025年2月26日通过省级质检。成功申报了5株古树的抢救复壮项目,该项工作由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实施单位为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针对5株古树的生长状况及衰危原因,一树一策编制科学复壮实施方案,后续将按程序推进复壮工作。
8.加强地灾防治,推进落实矿规编制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025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全区8个街道对地质灾害隐患和群测群防员进行再排查、再上报,切实厘清底数,建立地质隐患点“一点一策一案”,做到有的放矢。截止目前我区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基本稳定,未发生滑塌情况,无临灾迹象。我区已全部关闭固体矿山,不再新设矿业权,目前官渡主城区范围内仅有地热矿,且采矿权已全部过期,大部分过期矿权已上报市局注销,剩余部分矿权正在走矿权延续流程。官渡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9.高质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综治维稳工作
我局不断提升法制化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综治维稳工作,在日常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力争从源头上制止和解决矛盾纠纷。
2025年以来,我局共收到各渠道来访信访的信访件共计484件,市长热线共计408件,营商环境平台投诉件1件,其中信访件3件正在办理中,市长热线3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按程序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77件,其中10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按程序办结;依法听证申请2件、行政复议9宗,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3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件22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1次;组织我局3人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件考试。
10.协同做好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
2025年以来,我局累计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53821宗,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6宗,转移登记29850宗、变更登记175宗,更正登记129宗,抵押登记6921宗,解封登记9宗,抵押注销登记13078宗,房产注销登记261宗,其他登记1517宗,预告注销351宗,土地各类登记203宗;办理个人已购住房划拨补办出让手续1321件。共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3145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088本;协助征收房屋及土地税费4.03亿元,收取不动产登记费645.12万元;已解决官渡区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85个,涉及431586户;首创深入贯彻落实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政策精准解押到户,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一体登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52,932.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52,932.9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778,207.22元,主要原为本年我局预计开展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地块和会展地块城市发展前期专题研究及城市设计项目工作;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官渡区自然资源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52,932.94元,其中:本年收入27,091,783.74元,上年结转收入761,149.2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91,783.7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5,778,207.22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我局预计开展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地块和会展地块城市发展前期专题研究及城市设计项目工作;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官渡区自然资源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同时结转上年主城区重要通道(高速公路)沿线面山绿化美化项目经费;中央财政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52,932.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52,932.94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5,008.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38.15元,主要原因为按财政统一安排2026年人员正常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导致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项目支出8,977,92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9,045.37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我局预计开展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地块和会展地块城市发展前期专题研究及城市设计项目工作;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官渡区自然资源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4,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2,275.8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8,575.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35,617.6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4,533.1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515.44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工伤保险费;
“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2,071,040.56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机构运行;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16,96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754,634.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护林员工资支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及专用设备采购;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597.20元,主要用于支付主城区重要通道(高速公路)沿线面山绿化美化项目经费;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69,7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保险保费;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2,915,856.8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编外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4,511.17元,主要用于法制审核、不动产官渡登记处的办公费、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机构审查、党建工作等工作;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地块和会展地块城市发展前期专题研究及城市设计项目工作。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区耕地保护工作、官渡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78,26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4,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与省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95,982.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982.9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7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468.00元,较上年增加26,738.00元,增长24.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因公出国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4,468.00元,较上年增加26,738.00元,增长24.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468.00元,较上年增加26,738.00元,增长24.8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根据昆事公车函〔2025〕17号(关于核增调剂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函)的规定,2026年我局新增公务用车2辆,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林业火灾保险经费
根据《云南省森林火灾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官渡区高度重视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工作,积极对接区财政,及时将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配套经费拨付到位,全力做好2026年森林火灾投保准备工作,完成全区森林资源火灾保险投保(公益林、商品林)工作,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林业经营者切身利益。
2026年我区公益林计划投保面积为3.97万亩,商品林计划投保面积为1.31万亩,投保率100%。
2.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专项资金
按照职能职责,完成官渡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对变更数据进行更新,全面掌控我区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状况基础信息和用地范围,满足下一步自然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利用的需要;并对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对城镇村地籍调查,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所有权性质逐级上报汇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细化到二级类。完成官渡区外业调查总面积161.02平方公里,外业调查实地照片和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与遥感影像、实地和数据库三者对比,自检自查合格率100%的任务量。
3.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按照《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自防火期以来将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防火措施,通过全区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部门和护林员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管护林地6389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0.8‰、生态效益效果明显。
4.官渡区自然资源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相关工作;为有效做好我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勘查、开发利用、矿业绿色发展与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需要编制“十五五”全区矿产资源规划工作方案。力争实现十五五规划报告编制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大于90%。
5.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项资金
承接官渡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切实维护不动产所有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66.00元,主要原因为按财政统一安排2026年人员正常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导致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082,708.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6,108.37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本年我局预计开展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地块和会展地块城市发展前期专题研究及城市设计项目工作;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官渡区自然资源领域“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委托业务费较去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0,212,486.77元,其中,流动资产4,893,370.21元,固定资产1,775,207.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81819.36元,无形资产3,262,089.8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7,25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75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44,1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