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811
发布时间:2026-04-22 13:56
浏览次数:0
字号:[
大
中
小
]
官渡区格缇亚酒吧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本院已受理刘振国诉你单位(官劳人仲字﹝2025﹞1756号)劳动争议一案,于2026年4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刘振国经本院依法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作出仲裁决定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的仲裁裁定书,该案仲裁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领取决定书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312室。联系电话:0871—6718950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