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官渡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领域 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按照《关于印发〈2026年度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官渡区烟草专卖局研究,现将《官渡区烟草专卖局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官渡区烟草专卖局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2026年度官渡区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53 | 区烟草专卖局 | 卷烟、电子烟、雪茄烟零售持证户合法性和经营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抽查 | (一)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二)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情况的一致性,以及亮证经营情况;(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四)进货渠道合规性,无跨区域串货、向无资质主体采购行为;(五)销售行为规范,无超50条/次的变相批发行为,不利用自动售货机、网路渠道无证售卖,不销售非法进口产品;(六)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设禁售标志,不向未成年人售卖);(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 卷烟、电子烟、雪茄烟零售持证户 | 10% | 2026年11月30日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第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