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6号)和《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函》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了《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
2026年6月10日
2026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一业一查)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6号)和《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函》的要求,为切实做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代理记账机构联合抽查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0〕1号)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代理记账机构联合检查主体部门为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官渡区税务局。
三、检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本辖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且存续的代理记账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一)区财政部门检查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持续符合设立条件、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年度备案等情况。
2、代理记账执业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照《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3、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委托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代理服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严格依据《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4、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培养情况。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组织,督促会计从业人员按规定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否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情况,注册资本认缴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任职情况。
2、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202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三)区税务部门检查内容
1、涉税事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税费申报资料、税费优惠备案资料是否完备,有无虚假申报、骗取优惠等涉税行为。
2、发票事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代理服务发票开具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拒开发票、虚开发票等情形。
五、检查时间
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检查。
六、检查方式
区财政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区税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区财政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区税务部门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匹配情况抽取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
(二)结果判定及处理
1、检查结果录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区财政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区税务部门抽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职能职责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和部门职能职责分类进行处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数据共享、线索互通、结果互认。将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与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深度融合、联动实施,充分整合监管力量,优化检查流程,提升监管效能与检查质效。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检查程序,确保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责任清晰、卷宗归档,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行政争议、防控法律风险。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不断提升检查质效。全体参检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