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昆明市官渡区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26〕1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昆财监〔2026〕4号)相关要求以及《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官渡区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官财字〔2026〕106号)工作安排,现将官渡区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公示:
一、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会计信息失真、内部监督失效、滥用会计准则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文件通知精神及检查范围的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抽取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3家,具体为:官渡区城市市容管理中心、官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云南聚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三、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
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
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法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单位(至
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原则上对被检查单位2025年度会计信息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对公司及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公示期从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止,如有意见,请向官渡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科反映(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行政中心1号楼1421室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科;邮政编码:650214,联系电话:67189600)。
昆明市官渡区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