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改扩建及污水处理站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改扩建及污水处理站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改扩建及污水处理站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19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云南同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项目概况:1954年,医院设有1幢5层的门诊大楼(1#门诊楼)、1幢7层的住院大楼(2#住院楼),医院设置床位280张;建设单位于2005年2月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其编制了《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住院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3月17日通过昆明市官渡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2008年6月通过昆明市官渡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昆官环监测[2008]第211号),改扩建后医院总床位480张,占地面积26939.03m2,建筑面积30587.24m2,年门诊量为334428人次。2026年3月26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6年3月26日至2031年3月25日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1月2日发布并实施,于2025年1月2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备案,备案号为:530111-2025-001-L。
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1、 存在的环境问题
(1)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属于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运行产生的废水为传染性废水,医院未设置预消毒池对废水进行预消毒处理。
(2)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生环责改[2024]3-8号),2024年3月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本次执法监测出具的昆官环监测[2024]0023号监测报告结果为化学需氧量62mg/L,氨氮31.8mg/L,总磷3.94mg/L,总氯7.66mg/L。依据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中排放许可限值,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有1项超标:化学需氧量62mg/L(排放许可限值为60mg/L)污染物超标倍数不足10%。
2、 整改措施
(1)建设1个容积为400m3的预消毒池对院区传染性废水进行预消毒处理;
(2)2024年5月1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达处罚决定书(昆生环罚【2024】3-9号),企业已缴纳罚款;已完成污水处理站能力提升,已开展自行监测,医院废水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对主体建筑格局进行改造;利用原有病房进行改造,在现有建筑的基础上新增289张床位(医院床位从480张增加至769张)。院区2号楼裙楼原检验科办公室改造为Ⅱ级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规模约238为样/日;将220m3/d的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至500m3/d。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3.85%。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 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定期洒水降尘、装卸设备及材料时轻拿轻放、选用符合要求的环保材料,对场内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住宿,不在厂区内用餐,主要为如厕废水、洗手废水,依托院区内已有化粪池处理。
3、 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合理有序调度,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即: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30mg/m3。
无组织异味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即NH3排放浓度≤1.0mg/m3,H2S排放浓度≤0.03mg/m3,氯气排放浓度≤0.1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
2、 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5#化粪池处理排入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住院楼、门诊楼及医护人员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1#-4#化粪池处理后进入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排放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a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包装材料外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检验废液、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滤网、预消毒池污泥、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污泥经消毒处理后达(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次氯酸钠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改扩建及污水处理站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Email:wrfzhpk@126.com
电话/传真:0871-67187598(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6楼政务服务中心4605办公室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