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变更公告(南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变更南站实验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官渡区202307029号)附图,变更内容如下:
1.总平面图:
(1)1# 连廊2—5层取消,仅保留1层作为3# 阶梯教室的室外集散区域和与小学部、中学部连接的无风雨走廊。
(2)2# 连廊1—5层、3# 连廊1—2层取消。
(3)4# 中学部与5# 综合楼楼间距由18米调整为17.82米,连廊取消后4#初中部和5#综合楼中间设置4米宽消防车道。
(4)局部消防车道向东侧移2米。
(5)两栋器材室增设屋顶进行联通。
(6)结合上述调整内容调整绿地位置及形状。
2.单体图:
(1)取消原许可方案中铝塑板构架、建筑外立面色彩材质由深灰色氟碳漆调整为米白色、浅灰色、橙色真石漆。
(2)调整2# 小学部、4# 中学部、5# 综合楼走廊栏杆位置。
(3)6# 风雨操场增设观赛平台、出屋面楼梯间和屋面用房。
(4)调整1# 实验楼、2#小学部、3#阶梯教室、4#中学部、5#综合楼、6#风雨操场、出地面楼梯、器材室及门卫室的建筑面积。
3.地下室:原许可方案中89辆标准车位+6辆微型车位调整为92辆标准车位+2辆微型车位,充电车位由18辆减少为17辆(仍满足15%充电车位配比要求),总车位数量不变。
4.经济技术指标:
(1)取消连廊,面积减少1263.45平方米。
(2)1# 实验楼地上计容面积由4170.65平方米调整为4337.81平方米(增加167.16平方米);2# 小学部地上计容面积由6234.12平方米调整为6446.76平方米(增加212.64平方米);3# 阶梯教室地上计容面积由594.17平方米调整为773.43平方米(增加179.26平方米);4# 初中部地上计容面积由5200.04平方米调整为5373.54平方米(增加173.5平方米);5# 综合楼地上计容面积由3351.44平方米调整为3481.95平方米(增加130.51平方米);6# 风雨操场地上计容面积由2255.54平方米调整为2563.15平方米(增加307.61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出地面楼梯/器材室/门卫室)地上计容面积由151.95平方米调整为244.72平方米(增加92.77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不变。
(3)建筑基底面积由5972.24平方米调整为6116.42平方米(增加144.18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8.45%调整为18.90%(增加0.45%)。
5.方案调整后,建筑间距、退让、日照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条件、《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要求。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