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市官渡区云大附中星耀学校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改验字[2026]第0007号
昆明市官渡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8月29日申请昆明市官渡区云大附中星耀学校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特殊建设工程(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61831.76㎡,地上建筑面积为61831.76㎡;主体建筑高度:1#科技楼为20.10m、3#中学教学楼为20.10m、4#宿舍楼为20.25m、5#食堂为12.75m、6#国际部为19.20m、7#综合楼为22.70m、8#行政楼为17.85m、9#小学教学楼为15.00m;建筑层数:1#科技楼为地上5层、3#中学教学楼为地上5层、4#宿舍楼为地上6层、5#食堂为地上3层、6#国际部为地上5层、7#综合楼为地上4层、8#行政楼为地上4层、9#小学教学楼为地上4层;建筑类别:均为多层公共建筑;本次装修范围为:1层至6层;本次装修面积:61831.76㎡,原使用性质:学校;现使用性质:学校)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消改验凭字[2026]第0007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