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昆明东地区生产待班楼新建项目)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昆(官)住建房消验字[2026]第0019号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6年9月1日申请昆明东地区生产待班楼新建项目新建特殊建设工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贵昆路与昌宏路交叉口;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6540.82㎡,地上建筑面积为14102.60㎡、地下建筑面积为2438.22㎡;建筑高度:67.50m;建筑层数:地上20层、地下1层;建筑类别: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使用性质:公共建筑)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昆(官)住建房消验凭字[2026]第0019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