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关于“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数据及相关运维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我单位社保业务系统平稳、安全运转,切实解决日常系统操作、数据处理、故障处置中的各类实际问题,结合我方日常业务开展、数据上报、安全管理等实际工作需求,我单位“数据及相关运维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公示如下:
一、预算资金
每年不超过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
二、资金来源
从我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服务内容
(一)数据提取:开展台账整理、报表统计、上级数据报送等工作,需要服务承接单位按照单位业务规则和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完成各类业务数据的提取、核对与整理工作,确保输出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二)专项数据处理协助:为降低人工工作压力、提升数据质量,需要服务承接单位针对性提供批量数据处理、纠错规整、数据核对等专项协助服务。
(三)日常运维保障:对日常业务办理频次高、流程密集,系统运行异常、操作报错、权限故障等问题进行综合保障。需服务承接单位快速排查处置各类系统及业务问题,保障日常业务顺畅办理。
(四)应急故障保障:对业务工作存在连续性要求,系统突发卡顿、崩溃、瘫痪等紧急故障,会直接导致业务停滞、工作延误。需服务承接单位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处置突发故障,最大限度降低业务影响。
(五)技术咨询服务:需服务承接单位在系统操作、业务办理、问题排查提供稳定、专属的技术支撑。
(六)系统安全管理:账号安全、数据安全、系统运行安全要求较高。需服务承接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机制,杜绝数据泄露、篡改、丢失及各类系统安全风险。
(七)台账与资料归档:实现工作可追溯、可核查、可量化,规范日常运维管理,需服务承接单位建立台账管理,对所有服务工作全程记录、分类归档。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服务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目标要求
1.服务承接单位需组建专人负责的技术保障团队。
2.提供业务远程和在线咨询服务,协助开展现场巡检。
3.按时限要求提供数据提取服务,协助处理数据统计、数据清理等服务工作。
4.服务承接单位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项目有效期
一年。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内控询价采购的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进行申报,报价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报价单等材料,并请密封送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斌,电话:13668716005。
1.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7时。
2.提交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
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