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官渡区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整治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定或修订城市、乡村规划并组织审核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
(四)监督管理本区废水、废气、烟尘、粉尘、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和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公布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目录,负责辖区内化学品管理;组织实施污染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
(五)对建设项目(新、扩、改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协助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审批辖区内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坚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协调并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工作;监督本区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七)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领导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环境监察队伍,依法征收排污费,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对环境污染事故、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十)对辖区内的环保产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对引进的环保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评议、鉴定和成果推广运用;
(十一)领导、管理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官渡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十二)开展和推动多层次、多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全区人民的环保意识;组织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十三)协调区级经济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企业的环境管理进行指导和服务,推进清洁生产,表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污染防治和环境影响评价科、生态文明建设和政策法规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官渡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身心投入,党建引领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开展集中学习12次。领导班子全面深入查找自身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出问题4条,已完成整改3条,其中1项涉及环保督察,阶段性完成工作,正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共摆出问题12个,已整改完成10个,其中2个分别涉及环保督察和官渡区排口整治已阶段性完成,正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是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全过程融入项目审批、监管执法、环保固投、生态创建、环保督察、污染防治等工作中,围绕稳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市局党组文件、官渡区2025年当好排头兵工作要点及分局重点、亮点工作,量化任务指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攻坚冲刺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的意识,践行好“三个工作法”、“服务经济发展推动项目建设十二条措施”、“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优化环境执法方式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按照《2025年昆明市“生态为民”行动实施方案》,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办理最高标准,主动公示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生态为民”,为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全环节整改,督察整改问题逐一验收销号
定期向官渡区委、区政府报告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加强工作督促、调度力度,每月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及时通报、研究、协调推进相关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投诉226件,已办结224件,办结率99.16%,完成年度任务;其中178件已申请市级验收,122件已通过市级验收。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中,“入湖河道整治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立行立改措施已完成并报请市级核验,转入常态化管理。反馈的13项问题中,7项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的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官渡区级自查自验并提交市级验收;其余6项(5项需2026年底完成,1项需2027年底完成)均按时序进度推进。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涉及官渡区的2项全市共性问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相关)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查自验;第二轮省级督察剩余官渡区水务局牵头的“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滞后问题”正按市级计划有序推进;针对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马料河、广普大沟污水入滇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
(三)全方位统筹,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5年官渡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4天,其中:3天为臭氧超标,1天为细颗粒物超标。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细颗粒物(PM2.5)为19.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落实专人实时关注,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通报、通知45份,发布6期空气质量黄色预警。二是加强现场检查执法力度。对辖区重点对辖内26个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巡查,提出执法意见,联动多部门检查国控站点周边空气质量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官渡区餐饮业油烟负面清单工作,在关上片区、海乐世界等片区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四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对汽修厂、加油站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汽修厂35家次、加油站31家次、广告制作行业11家次、涉塑企业7家次,督促企业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将环境执法同河道巡查相融合,加强对河道的环境监管,形成了常态化河道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检查国控重点4家水质净化厂运行情况,检查22次,确保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制定印发了《官渡区滇池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整体方案》和《官渡区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官渡区涉及的18条河道和滇池岸线的排污口名录。依据建立的排口清单,官渡区排口总数为677个,已通过溯源审核排口677个,溯源完成率100%。纳入后期整治的240个排口均已完成“一口一策”整治表的编制,严格对照“一口一策”整治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已完成阶段性整治成效。对已整治的排口,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区级现场联合验收,落实排口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加强河道排污口常态化管理,紧盯目标任务,精准施策,定期不定期做好排查复查,结合辖区实际,动态更新河道排口名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确保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按照官渡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每月完成重点河道的加密监测,分析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上报官渡区入滇河道水质分析月报及预警专报;同时每月按时完成8个街道12条河道35个断面的分段加密监测工作;对官渡区福保大沟、老海河、新螺蛳湾截洪沟黑臭水体及河道污水处理站开展监测,及时上报分段监测水质情况报告。全年获取水质监测数据5197个,为辖区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2025年官渡区16个国控、省控、市控断面达标率为100%。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加强评估管控工作,今年内督促完成了14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了系统内140余个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的问题整改,督促辖区1家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完成3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优先监管地块污染风险管控,确保污染管控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配合省级完成1个“十五五”国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建井工作和1个“十五五”省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调整工作。
4.持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办理涉及噪声投诉2305件,占比90.6%,其中工业噪声42件、建筑施工噪声2180件,其余类噪声83件。二是以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26个在建建筑工地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依法办理夜间施工备案及公示工作,完成夜间施工备案312件。三是强化全年各级考试及考场周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四是按时按质完成年度功能区噪声监测工作。五是高效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控噪声”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部门责任,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形成有效协同配合,确保考核指标体系达标。
(四)全周期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坚持“守底线、严审查、有服务、促发展”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守“三线一单”底线不松懈,严把环境“准入关”。按照《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落实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助企纾困,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尽早开工建设,官渡区2025年市级重大项目共有15个,其中,8个已完成环评审批,7个为豁免环评管理项目;纳入云南省2025年度省级重大项目共14个,其中7个已完成环评审批,7个为豁免环评管理项目。积极配合推进2025年官渡区新开工建项目环评审批工作,2025年官渡区新开工建项目29个,均已完成审批,审批到位率达100%。二是全力抓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排污许可、登记备案等业务帮扶指导218家(次),切实提升排污许可质效。三是全面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现场检查40家(次),完成辐射安全隐患排查60家,督促辖区内169家射线装置使用/销售单位登录国家核安全技术利用系统完成年度评估报送、单位信息维护及完善。四是优化政务服务举措,协同推进经济发展。持续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暖企兴商、千名干部联万企等行政服务工作,对“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管理,累计开展自检自查6次,更正完善公开事项内容8项。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暨“三个听取”“三进服务”座谈会、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暨交流座谈会2场(次),累计邀请8家区级单位、46家企业代表进行参会座谈交流,现场答疑、帮扶46家(次)。
(五)全链条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网格化”开展环境执法。健全分级管理、网格到人的环境监管机制,确保辖区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管。严格落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持证的96家企业(其中重点管理16个、简化管理80个)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辖区企业积极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56个项目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同时联合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定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辖区内10家危险废物重点管理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对24家医疗机构加强执法、监测联动监管,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台账及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各项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化”进行投诉办理。为确保污染投诉、污染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通过网格化的实施,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的同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落实机制,确保事件的处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同时设专人负责12345及省政府网上信访平台的办理、维护工作。目前办理投诉举报件累计2971件,办结率均为100%。三是“标准化”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调查、取证、立案程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办理各类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3件,行政处罚金额78万余元,入库金额153万余元,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六)全过程落实,稳步推进规划编制
以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内容为依据,突出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重点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绿色转型,聚焦水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七)全领域行动,营造生态文明良好范围
一是积极宣传,广泛参与。围绕“滇池环保卫士”、“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执法即普法意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企业环保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全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对一法律帮扶,走访企业20余家,帮助企业了解环保法律责任,提高污染防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三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完成2024年度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测评。2024年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为90.40%,数据相较于2023年提高0.91%。四是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整改,对标对标,逐条梳理,逐一整改,为以后创建国家级生态区提供可借鉴性的宝贵经验。五是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立足辖区实际,在2024年“无废社区”(艺术家园社区、及关上中心社区)试点建设的基础之上,积极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其引领示范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职责履行良好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3823026.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7469.79元,占总收入的84.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85556.77元,占总收入的15.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4467.62元,下降2.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1534.68元,增长4.2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886002.30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导致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主要为区级财政拨款,本年度区级项目资金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3860466.56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3026.56元,占总支出的96.05%;项目支出547440.00元,占总支出的3.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92237.81元,下降4.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696.67元,增长0.77%;项目支出减少793934.48元,下降59.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导致基本支出略有增长;区级项目资金减少,导致其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13026.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60622.12元,占基本支出的8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2404.44元,占基本支出的19.1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744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项目经费5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3.16%。主要用于移动执法手持终端费用、执法工作检查、系统运行维护费、购买实验室玻璃器皿、实验用标准物质、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实验仪器设备校准鉴定、租用环境监测采样工作车、废液处理。
2.官渡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经费37440.00元,占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编制官渡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首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3746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96%。与上年相比增加471534.68元,增长4.22%,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862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完成年初预算的62.8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及工伤保险的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统计有误,已在当年度追减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834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及重特病医疗统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进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有所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91209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费用、日常办公经费、项目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费紧张,节省开支,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8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完成年初预算的57.5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统计有误,已在当年度追减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31.40元,决算为3915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19.49元,下降41.0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31.40元,决算为39154.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19.49元,下降4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31.40元,支出决算为3915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219.49元,下降41.0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31.40元,决算为3915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节省开支,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219.49元,下降4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节省开支,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077.96元,比上年减少91433.66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成本,减少基本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日常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资产总额5688670.72元,其中,流动资产1549535.23元,固定资产4139135.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690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7426.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74.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74.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