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官渡区“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
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5
第二章 发展机遇和挑战 6
第一节 发展机遇 6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6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发展目标 9
第四章 主要任务 11
第一节 救助体系规划及建设 11
第二节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13
第三节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5
第四节 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水平 21
第五节 老龄事业主要任务 22
第六节 专项事务发展规划 28
第五章 保障措施 30
第一节 加强党委领导提升基层民政能力 30
第二节 完善民政工作机制 30
第三节 加强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 31
第四节 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机制 31
第五节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31
第六节 提升民政事业实力 32
第七节 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32
第八节 提高民政工作的科学化依据 33
官渡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项目计划表
引 言
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编制和实施昆明市官渡区“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对于保障基本民生,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民政发展相关的各项国家法规、政策及通知,与昆明民政工作相关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创新社会服务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服务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规划期限: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民政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灾害应急救助、双拥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组织以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就,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健全
“十二五”以来,官渡区民政着重抓好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四项制度建设,截止2015年年底,全区享受低保人数达389140人;医疗救助达到41500人次,发放救助金860.1万余元;五保供养人数共3918人;临时救助1633人次,发放救助金165.2万元。并加强与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的相互衔接,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健全。
(二)民生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
“十二五”期间,官渡区城市保障低保标准从2011年的310元/人·月,提高到2015年的530元/人·月;五保供养标准的集中供养从2011年的360元/人·月,提高到2015年的61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从2011年的270元/人·月提高到2015年的495元/人·月。2015年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3080.46万元(不含慰问金),月人均补差达472元。
(三)社会组织培育成效显著
大力培育社会组织,逐步形成了法制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有434个社会组织(社会团体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76家)。2014年4月,吴井街道社会工作(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试点已投入使用,已有“云南省携手困难群体创业服务中心”、“云南省物业管理协会爱心工作站”等4家社会组织入驻,并培育孵化出“铁路新村社区巧手工作坊”、“五里多社区摄影沙龙”、“东郊路社区‘四点半’学校”3家社区社会组织。建立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规范了社会组织的管理,同时培养起一批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为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四)基层民主与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明显
形成了“四议两公开”等村(居)务公开、账务公开及社区议事规则等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效推动了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截止2015年,完成99个社区(含大板桥街道)达到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达标率为 98%。圆满完成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100%。
(五)有效的养老服务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以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框架基本形成。探索创新出“机构养老、社区照料、义工援助、邻里互助、亲情慰藉、协会维权”六位一体的养老服务“官渡模式”。建设并向老年人开放了3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2015年,官渡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将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社区医院、街道卫生院定期为其免费体检,共有30463位老年人被纳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56.63%。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成绩突出
“十二五”期间,区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双拥工作专项经费300多万元,共计1500万元,为双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官渡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对义务兵、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两参”人员的定补、优待金、抚恤金按政策标准及时发放到位,从无拖欠,实现优抚政策落实率 10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率 100%,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退伍军人安置率达100% ,做到了定补面达到100%,现役军人优待金落实达到100%,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区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每年为425名无军籍职工、469名伤残军人、69名“三属”、20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292名在乡老复员军人、32名复员干部、2256名“两参”人员、497名60岁农村退役军人解决了生活、住房、医疗等难题。
(七)社会事务管理有效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区开展以“绿色殡葬”为主题的新一轮殡葬改革,“青山白化”整治稳步推进,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规范管理,违法殡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区共搬迁城市面山和“三沿五区”范围内的旧坟21597冢,支出旧坟搬迁经费7682.38万元。全区火化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婚姻登记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合理合法救助区内流浪乞讨人员,认真执行《收养法》,严格收养登记,规范管理,登记合格率达100%。
(八)区划地名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官-盘、官-嵩、官-宜行政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结合官渡区实际,逐段对界桩、界线标志物以及界线两侧地物、地貌等情况进行检查及踏勘,完善了档案资料。为巩固勘界成果,加强界线日常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对全区15条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开展联合检查,按照地名命名相关程序,命(更)名76个地名项目;完成了1845块路牌的检查验收工作,对环城东路、子君路、子泰路、君安路、广居路、锦西路、官城路、福居路、安和路、昌宏西路等10条道路进了临街门牌设置,共设置1295块。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事业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差距:民政体制机制尚有短板;民政执法手段、队伍、功能有一定的缺失,依法行政难以落到实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比较有限,难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基层民政队伍力量不足,任务重与人手少矛盾凸现等。
(一)人才储备不足
目前官渡区民政队伍获得社工证的人数为74人,一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缺乏专业理念和专业背景。面对群众日益增长且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迫切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民政工作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二)部门联动成效不显著
政工作具有多元性, 而且涉及面广、横向关联度高, 尤其是民政工作大都属于社会公益事业, 主要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工作的形式实际上就是一个协调不同系统的资源、并将其用于服务对象的过程。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任务条块分工明显,不同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有一定的困难。
(三)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突出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全区仍将有部分群众面临基本生活困难。低收入家庭的看病、子女入学、住房等民生问题突出,这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现社会公平提出了紧迫要求。
(四)社会治理难度大
官渡区是昆明市外来人口集中的地方,社会结构复杂,社会治理难度大、矛盾纠纷调解困难,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基础保障功能,把社会救助、养老保障、优抚安置等紧贴群众利益的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
(五)养老压力加剧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区常驻人口到2015年底有13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到2015年底有122147人,占户籍人口21.16%。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老龄工作充满挑战。要求大力发展符合国情、适应省情的养老服务业,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章 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
发展机遇
(一)党的一系列社会改革新思想为民政事业指明方向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社会改革提出了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为民政事业科学推进、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推动民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二)社会的变化和转型突出了民政事业的历史地位
社会的转型和变化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突出了民政事业历史地位,使各项社会事业得到重视,公共财政进一步向民政社会事业倾斜,民政的“托底”作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和重视。
(三)社会治理的创新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建设和治理,需要民政发挥重要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将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革,为民政事业探索创新和发展提供动力。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的现实对民政事业的创新提出了高要求
当前经济下行,民政投入受到客观经济形式的约束,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要求政府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就需要民政进一步创新,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增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等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到了崭新的高度,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从民生入手,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逐步转向民生,政策方针开始指向民生,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民生,社会舆论全面聚焦民生。
(三)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少子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加剧,亟需从经济、健康、照护、精神等多方面建立有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的规模和质量效益,满足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需求,这些都对民政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城镇化深入发展给民政事业提出了新难题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镇集中,亟需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帮助他们享受市民化待遇,加快城市融入,这些都需要民政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升社会救助能力。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基本目标,以“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为基本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深入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老年人和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发展,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水平,为全区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以民为本。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落脚点,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民生优先,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提升民政对象福利水平。
——民生至上。树立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理念,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民政民生事业,全面落实惠民政策,让普通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统筹兼顾。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合各方资源,整体推进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公平有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推进符合实际发展、体现时代特色、适应群众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事业。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平、有效地满足各类群体的社会服务需求,优先有效满足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
第二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治理为支撑,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加快社会服务发展,提升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民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1.推进民政基本服务均等化。推进民生领域重点改革,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群体,拓展保障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制度”,形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探索建立“收入型”与“支出型”互补的救助体系,大幅提高全社会民生福祉水平。
2.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转变民政事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研究制定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集聚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合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3.形成便捷高效的民政公共服务格局。完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让社会成员高效快捷地享受基本民政公共服务,2020年实现市、区、街道、社区一级平台四级应用网络建设全覆盖。
4.形成共建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为桥梁和纽带,借助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平台,发挥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优化社会治理,形成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到2020年,在官渡区实现“三社联动”的全覆盖。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救助体系规划及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巩固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申请对象经济状况核对率达100%,审核准确率达90%以上,逐步提高标准,确保平均保障标准不低于全省平均保障标准的10%。
2.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网络结算方式,扩大覆盖面,2020年“一站式”网络结算率达到90%以上;医疗救助补助金达到自付部分的70%以上,重特大疾病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积极探索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3.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完善官渡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突出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特点和功能定位,明确救助范围、标准,规范程序,提高救助金额,使各类困难群体得到应有的救助,完成临时救助通过系统审核审批的程序,同时,为了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积极探索经济救助程序。
4.积极探索开展急难救助。合官渡区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急难救助,着力解决官渡区内急难性贫困问题、支出性贫困问题,以及流动人口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问题。
5.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坚持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加强与辖区民营养老机构合作,有效提高供养率达到60%以上。
6.健全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机制。探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按照属地与部门联动、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责任,实行保护性救助和主动性救助。加强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体系建设。依法做好我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7.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搭建平台,规范监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成为政府救助的同盟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的局面。
(二)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1.建设集养老院、信息中心、医疗康复中心、护理护训中心、孤残儿童临时救助点、救灾仓库为一体的福利中心,到2017年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工作。
2.做好儿童福利工作。构建以发放津贴为核心、家庭养育为基础、儿童福利机构为保障的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在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儿童部,“社区儿童之家”90%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府委托抚养、社会积极参与的家庭寄养模式,提高孤儿弃婴社会化抚养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家庭寄养规范化、社会化发展。加大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的救助力度。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促进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多样化,鼓励机构集中供养、亲属监护、公民收养、家庭寄养、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儿童福利服务队伍。
3.完善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福利企业发展,配合建立健全残疾人福利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扩大残疾人生活补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深入开展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居家服务,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残疾人享受公共服务的优待措施。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民政、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加强民政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康复和管理工作。
第二节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一) 增强全区防灾能力
1.加强全区防灾预案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建设,建立减灾委领导协调下的灾害信息部门沟通、会商、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2.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扩大储备库(点)应急救援覆盖范围,建立区物资储备库。健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更新、维修维护、损耗轮换机制,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建立物资储备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基层灾害监测员、信息员队伍、民政减灾救灾工作队伍、军警救援队伍、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形成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才储备。不断加强社区一级的减灾预案制定和演练,积极创建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网络,广泛开展“入社区、入乡村、入学校”的“三小工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提升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信息平台强化各级政府防灾减灾责任意识,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结合重要节日,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和各种自救互救技能
(二)提高全区灾害应对能力
1.提高常规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灾害综合检测网络建设,健全自然灾害灾情上报与统计核查系统。完善各类灾害信息部门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程序,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落实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加强突发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后立即启动紧急应急预案,建立赶赴现场处置灾情,实施紧急避险和排险,科学有序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物流基础工程建设,做到应急行动快捷、资源调配高效,切实保障灾民8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完善救灾救助应急资金储备保障制度,编制和落实各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明确各级政府救灾工作职责和救灾经费负担比例,确保救灾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第三节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探索“三社联动”服务机制,创新社区治理方式
1.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多维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实现多元协同推进。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互动机制,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机制。建立资源信息平台,形成供需对接机制,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一体化联动发展。
2.坚持社会化运营,转变政府职能。运用市场方式引入社会资源,广泛吸收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踊跃参与,促使各方利益攸关者、第三方组织和社区群众参与需求确定、资源投入以及政府管理评价等诸多环节,实现增加社区资源供给、改善社区管理效能、节约社区财政资源的效果,加快形成社区建设投入、社会工作队伍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3.满足多元需求,化解社区矛盾。适应城市社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既要针对共性需求,合理统筹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提供的基础性服务,又要针对差异化、个性化、多元化需求,引导提供特色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民办社工机构)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社会组织引入外部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社工提供专业化、针对性服务,把矛盾化解在社区。
4.建立官渡区“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立足社区,通过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社工的引领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运行机制、社工介入机制、居民参与机制等微观治理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创新的强大动力。到2020年,在官渡区实现“三社联动”的全覆盖。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1.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改进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设施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就业培训、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基础建设,鼓励设立爱心食堂、平价超市、儿童之家、水电煤气等服务网点,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社区居民。
2.保障社区办公用房。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每个社区用房(社区的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总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用房。
(三)建设高质量的社区服务队伍
1.建立一批高效的社区综合服务人才队伍。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能力、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综合服务人才队伍,社区卫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
2.建立和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鼓励和支持社区服务人员立足岗位,加大对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社区服务精品项目和服务人才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努力形成出人才和出成果的互动双赢格局。
3.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流动的调控与指导。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的专职制、聘任制、委托制等社区多种用人机制相结合,为社区工作人员创造合理的晋升流动空间,促进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意愿。
(四)科学划分社区,整合社区资源
1.科学规划社区,合理划分社区属地。以明显的城市街路巷、河道以及明显标志物为界线,整合管理空白区域,合理划分社区区域,线路走向尽量取直,使各社区属地管辖相对合理,有效保证社区的网络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2.合理配置社区人口数量,保持社区人口平衡。以5000至10000户为参考基准,结合城市规划,人口规模保持相对平衡。对部分人口比较密集的小区,本着便于管理的原则可调整至20000户左右划分为一个社区。在区域分布上,以完整地域、主干道路明显标志定界,实行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社区。管理社区时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村、组及驻社小区、驻社单位等一律按新划分社区实行属地管辖。
4.依据实际发展,规划新的社区。“十三五”期间,官渡区共9个街道,依据新的社区发展状况及官渡区实际,计划成立新社区26至46个,分别为:太和街道2至5个;关上街道5至8个;金马街道5至8个;官渡街道2至5个;矣六街道3至7个;小板桥街道7至10个;大板桥2至3个。
(五)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
1.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明确社区工作职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有关规定,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分工和工作条件,排除不属于社区的工作事项,取消社区以往承担的超越社区事务的一切工作。建立统一的社区考评制度,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
2.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压缩社区各类会议,大幅减少针对社区的各项报表和台账,整合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的内容重复的机构,一律取消在社区设的不合理的、多余的牌子。
3.理顺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城区、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六)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
1.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社区群体服务需求。推行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五级治理”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强面向不同群体的社区精细化服务供给网络体系建设,在提升社区服务尤其是群体分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上取得明显突破。
2.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信息惠民工程和数字社区建设,建设“一级平台四级应用”一体化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实现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整合社区就业、社保、低保等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2020年实现市、区、街道、社区一级平台四级应用网络建设全覆盖。
3.开发不同的社区网点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和早餐店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到社区参与社区服务,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周边或社区内单位内部服务机构向社区居民开放。
4.合理规划社区商业服务。针对社区居民需求,加强规划,突出重点,促进网点布局合理,扩大服务范围。
5.推动和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推动社区内成立家庭服务机构,鼓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家庭服务业进入社区家庭提供保洁、搬家、儿童看护等有偿服务,规范从业条件与消费行为规范。
(七)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满足社区不同需要
1.发展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组建便民利民、社会服务、再就业服务及义务工作者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科普协会、矫正志愿者队伍、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等门类齐全的无偿或者低偿的社区服务组织,满足多层次社区居民需求。
2.发展社区事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运作的方式,鼓励成立养老托老、康复治疗、社区统计等承接政府社会事务转移的社区社会组织。
3.成立社区文体活动组织。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成立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艺术团、表演队、舞蹈队、歌咏队、体育组织等文体类的社区社会组织
4.组织社区慈善救助类社会组织。成立慈善超市、爱心组织、邻里互助社,扶贫帮困队等面向社区困难群众服务的社区组织。
(八)大力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成长
1.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引进有服务经验丰富,在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有影响力、组织构架成熟的社会组织,着重孵化有发展潜力、社会急需的本地社会组织。到2020年,官渡区建立发展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大对社工机构的财务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的财务法规制度。尽快制定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政府的经常性预算。重点加强对社工机构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通过定期的财务报告与检查制度,确保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使用效益。
3.健全社会组织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社会组织人才管理、社会保障、职称评定、职业规范、权益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实施社会组织人才倍增计划,举办社会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增强社会组织吸纳就业能力。
4.制定培育、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以建立社会工作服务事务所为主体,采取政府推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加快社会工作组织建设,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向项目化、实体化转变。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以岗位设置为突破口,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领域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高社会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
第四节 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水平
(一)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联席会议、党委议军会议、领导干部双拥工作联系点制度、国防宣传教育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走访慰问制度、检查考核等制度,建立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军地联合应急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开展双拥活动的能力。广泛进行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协助部队做好人才培养、后勤社会化保障,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协调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实际问题,为部队办实事,解除官兵后顾之忧。
(二)全面落实优抚优待政策
继续落实好各项优抚双拥政策,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开展抚恤补助政策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探索开展优抚服务管理创新机制建设。通过试点引路、以点带面等方式,推动社区双拥服务站建立,实施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将服务优抚对象的平台延伸到基层组织,实现优抚对象的事情在“家门口”办理、复退军人的矛盾在基层化解的目标。
(三)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配套政策和工作保障机制,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充分就业、自主创业。大力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100%。
(四)推进官渡和谐军休家园建设
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军休中心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构建与使命任务相适应的新型军供保障体系,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设备先进、保障有力。
(五)发展军休服务基础设施
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文件到、及时传达;资金到位、立即兑现,不拖不欠。争取在军休干部居住较为集中的关上中心区域为全区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落实200平方米以上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并逐步从基础设施建设向建设、管理、服务并重转变,为军休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平台和支撑保障。
第五节 老龄事业发展任务
为加快推进官渡区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十三五”期间,官渡区民政局继续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一)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保政策,积极探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能养老的标准,做到老有所养。
2.完善老年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责任明晰”的管理体制和“标准适度、经费稳定、程序规范、服务完善”的运行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
3.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优待制度。研究制定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群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性逐步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提高老年人卫生保健水平
1.推进老年人医疗服务网点、医疗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护理、卫生保健、健康监测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发展以老年人健康管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开展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能力。
2.开展老年人疾病预防工作。鼓励基层卫生机构组织老年人体格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降低老年人常见病的发病率、致残率和病死率,控制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
3.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宣传。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提供疾病预防、心理健康、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区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拓展,居家托养服务为延伸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体系。升级改造区敬老院,完善服务设施,解决“三无”老人的养老问题。通过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将闲置的学校、医院及各类活动中心、疗养院、山庄等设施,建设成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大力推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积极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业格局。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养老产业与休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生态休闲养老、医疗康体养老、旅游文化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及养老项目。加快培育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
(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1.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2.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照顾服务,鼓励住宅小区把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到小区建设规划中,充分发挥社区养老照顾的优势。
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
4.建设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十三五期间,官渡区计划投资7500元用于为老养老项目建设。2017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2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2020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建立2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优先发展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加强老年护理院和康复医疗机构建设,根据《护理院基本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护理水平。研究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五)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发展
1.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智能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进入智能养老产业,建立1个智慧养老线上线下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老年朋友提供紧急救援、健康数据监测、安全定位、自助体检和智能联动等服务,助力社会共同破解养老难题。
2.健全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官渡区智能居家养老试点。根据官渡区实际情况,组建智能居家养老指导中心,确保智能居家养老工作在官渡区的推进工作中见成效。针对老龄群体广泛开展调研,打造更完善的智能居家养老模式,为官渡区智能居家养老工作的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3.在不同领域拓展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坚持“人本思想”贯彻服务理念,满足老年人多层次服务需求,从老人的各种需求出发,在帮助老人更新养老理念的同时,积极满足老人在快乐支持、家政服务、心理咨询、保健常识等方面的养老需求,真正做到让老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最好的养老生活,安全无忧,快乐随行,让子女完全放心。
(六)优化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1.改善老年人住宅条件。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2.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关注老年人的诉求,为老年人生活提供安全、便捷、良好的环境。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矛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构建警民互动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巡防,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
(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增加老年人受教育机会。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探索老年教育新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采用多种形式组织老年人学习。
2.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健全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鼓励创作老年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工作。加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城乡建设、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的同时,安排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事务,老有所为。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大力推进老年志愿服务,积极倡导和支持老年人自助互助。
(八)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1.加强老年人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进程,开展执法检查和普法教育,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化水平。
2.健全老年人维权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弱势老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把高龄、孤独、空巢、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作为社会维权服务的重点对象。畅通老年人信访渠道,适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站),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完善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3.加强宣传,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努力建设老年温馨家庭,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
(九)加强老龄社会管理工作
1.加强老龄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
2.提升工作人员对老年人的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大中专学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3.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
第六节 专项事务发展规划
(一)推进“人性化、亲情化”为主题的婚姻登记服务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着力在婚姻登记服务模式上创新,在服务质量上提高,探索建立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全面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拓展婚姻管理服务领域,探索婚姻登记机关引入社工、婚姻家庭咨询师及专业社会组织,提供婚姻家庭健康咨询、法律咨询、婚姻家庭危机干预指导和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提高主动救助意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快速响应能力,夯实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动员全体领导干部积极参与救助服务,并发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热心群众,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民政干部必须加强业务学习,遵守工作准则,落实服务标准,坚持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真正为流浪乞讨人员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让流浪乞讨人员面对极端严寒气候,天寒心不寒,温暖在心头。
(三)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监督福利企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促进残疾人的充分就业。加大对福利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协调税务等相关部门落实好福利企业的政策待遇,协助建立福利企业残疾人即征即退税联动机制。
(四)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社会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实现社会组织数量年增长率10%。
(五)规范殡葬服务体系
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建立面向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巩固殡葬火化全覆盖,全区殡葬工作指标达到“三个100%”。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推行鼓励生态殡葬,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到“十三五”期末,全区辖区内彻底解决“青山白化”现象,达到生态化、园林化和规范化标准。到2020年,完成大板桥小哨公墓、新发公墓、一朵云公墓的基础设施建设。
(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
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到2020年,建成官渡区地名信息管理及公众服务系统,实现地名普查成果的数字转化。全面完成界线联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原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做出调整。对辖区内的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和临街门牌做进一步规范设置。
(七)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
树立民政信息化“一盘棋”观念,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使用工作。整合现有单一信息系统,建设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通过政策引导、财政购买支出等引导社会企业研究开发社区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亭等公益性信息产品。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健全民政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度。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委领导提升基层民政能力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统筹开展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推进党的建设与民政业务融合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节 完善民政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主管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上下各层级贯通的联动机制,打造推进规划实施的合作平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员机制,通过完善扶持政策、规范运行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大民政宣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全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民生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
第三节 加强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规范和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民政工作合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体制机制。营造社会参与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供给机制。
第四节 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机制
针对目前社会建设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用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的成果服务决策,指导工作思路,实现政策、制度、机制创新。勇于改革探索,逐步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培育创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管理机制。
第五节 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技能教育和培训工作,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民政、幸福民生”工作效能。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培养、交流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建立激励和培训机制,加强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谋发展、抓落实的本领。加强基层民政部门的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岗位开发和资格认证等工作,大力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同时加强政策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者队伍。
第六节 提升民政事业实力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的要求,加大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力度。加强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民政部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
第七节 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把民政工作纳入相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各部门和各街乡镇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本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第八节 提高民政工作的科学化依据
结合民政系统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制定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及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发现新问题、研究新特点、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确实保障民政工作来源于社会的实际需要。加大对民政事业基础数据、基本信息、基层管理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结合管理实践,确定研究选题,充分引入外部智力资源,既要解决工作难题,又要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注意收集调研数据作为储备,以保证民政工作的科学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