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报指南
一、执行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22号)。
2、《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好<昆明市人民政府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18号)。
二、审核条件
1、申报主体
经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含昆明市人社局下放),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执行期限
自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起(2020年1月24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布时间为准)。
3、介绍对象
介绍的就业人员为“昆明户籍”的劳动者。“成功就业”指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用人单位与“昆明户籍”劳动者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三、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介绍成功人员花名册(单位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用人单位录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新参保花名册);
5、介绍到省外企业就业的,还应提供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材料;
6、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劳务派遣许可“双证”的机构,招用劳动者并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还应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劳务派遣协议、接收单位录取或使用证明。
四、补助标准
按介绍“成功就业”劳动者人数每人100元标准执行。
五、申报程序
1、申请: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凭申报材料向官渡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提出申请。
2、审核:人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通过“云南省劳动用工登记系统”完成审核比对。
3、拨付: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官渡区就业局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银行账户。
六、经办部门
1、申请及审核
官渡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
地址:官渡区关上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67197189
补助拨付
官渡区就业局
地址:官渡区关上关兴路320号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67174503
七、说明
1、持“双证”的机构,自己招用的员工不列入此次补助范畴。
2、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同一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补助,不得重复申报。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若出现虚报、冒领、骗取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