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2号)、《昆明市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9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官渡区位优势,按照线上与线下联动、权益与商品并重的要求,扎实推进要素交易中心建设,为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茶叶、玉石珠宝、中药材等要素交易中心建设,通过优化结构、改善设施、拓展功能、培育品牌、强化特色、开拓市场,吸引国内外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官渡区深度汇聚。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茶叶、玉石珠宝、中药材等交易中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统筹规划,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坚持企业自主,鼓励引导企业入场交易,营造公正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坚持分类设置、合理引导。按照功能多样、交易便利、运行顺畅的要求,充分考虑区位优势、自然资源禀赋等因素,引导要素交易中心做精专业,规范发展。
(三)坚持重点突破、稳步推进。优先设立与特色优势产业相匹配的要素交易中心,在不断完善功能、健全制度、优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整合人力资源、科技成果等市场功能。
(四)坚持风险管理、规范发展。指导要素交易中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构建交易信息真实透明、交易资金安全保障、风险防范预警等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工作。
组 长:周 燕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
副组长:赵 昆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马春梅 区政府副区长
储云川 区政府副区长
费劲松 区政府副区长
李雄彬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博 区政府办主任
胡 纲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彭诗棋 区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何梓诚 区财政局局长
许云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聪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丹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海志强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徐春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春元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祝建昆 区税务局局长
黄昌顺 关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小军 金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邹 彪 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施 飞 吴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海韬 官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伟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吉明 六甲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志新 矣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元良 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昆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王丹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黄千芮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任务分工
(一)建设云南国际茶叶交易中心
以“互联网+茶农茶企+市场”的方式,依托中国普洱茶中心暨普洱茶博物馆项目,建立茶品公平交易场所,形成国际认可的茶价格指数和价格体系,大力发展“在线交易、产品认证、仓储物流、商品溯源、供应链金融”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
牵头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官渡街道办事处、区国投公司。
支持单位:相关龙头企业
(二)建设云南国际玉石珠宝交易中心
结合云南独特的区位、玉石珠宝资源、文化积淀、旅游资源等优势,向内扩散影响至全国,向外辐射至东南亚等玉石珠宝原产地,形成集交易、会展、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国际玉石珠宝线上线下交易平台。
牵头负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六甲街道办事处。
支持单位:相关龙头企业
(三)建设云南国际中药材交易中心
运用“互联网+中药产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的发展模式,推动全省中药材产业模式转换升级,有效解决中药材产业流通难、融资难、违约多、交易成本高等问题,打造全省中药材线上线下交易、仓储、物流、检测、融资、质量追溯和供应链金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单位: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综合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矣六街道办事处。
支持单位:相关龙头企业
(四)建设云南国际红木商品交易中心
结合线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线下红木商品体验交易相结合的的O2O模式,发展保税仓储、展示、交易体验中心,整合红木文化、贸易、加工、流通、消费、收藏等全产业链,提供红木产品综合服务交易平台。
牵头负责单位: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支持单位:相关龙头企业
根据《昆明市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99号)文件,官渡区配合做好“建设云南国际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相关工作,其他新设立交易场所,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行业监管,推进交易场所建设。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协调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负责单位负责细化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促进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配合研究制定促进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落实好各自工作职责、分项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和相互配合,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联动机制。
(三)营造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将要素交易中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各类交易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充分发挥第三方数据统计、预测分析等作用,适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四)预防风险,加强行业监管。充分考虑要素交易中心产品设计、交易规则、交易价格等方面风险的特殊性,由金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为交易中心金融活动提供登记和清结算服务,为主管部门和全行业提供信息监测服务。
(五)推进申报,完善工作机制。各牵头责任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企业按照《关于明确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申报流程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建立工作月报告制度,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0日前,各综合保障单位要向牵头负责单位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月23日前,各牵头负责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投促局商务二科)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周雯俊,联系电话:182****8473);每月2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人民政府专题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1.关于明确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申报流程的通知
2.申报材料
附件1
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
按照“专业的事,专业公司去办”的原则,择优选取有实力敢担当想干事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原则上,交易中心需具有2家以上法人股东,第一大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交易中心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后期5年内实缴完毕。第一大股东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设立事项申请书(含交易中心名称、运营主体、设立地点、股东组成、经营范围等)、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交易规则、风险防控措施、营业执照、出资人协议书、注册资金和认缴注册资金(首期实缴、后期实缴)承诺函、第一大股东审计报告(含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相关内容)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按照企业主体申请、区政府初审、市政府审核、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审核、省监管联席会议研究、省政府审批的程序依次报批。省政府审批后,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函明确交易中心开办主体、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有关事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复函办理工商登记。全省同类别(具体类别可参考原质检总局等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列门类执行)交易中心原则上只批设一家。具体程序为:
(一)企业主体向牵头责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牵头责任单位提出申报意见,根据《官渡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充分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经报请区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是否设立交易中心的初审意见,并以牵头责任单位名义向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XX公司设立XX要素交易中心的请示》,初审意见作为附件。
(二)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设立各要素交易中心的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制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关于XX公司设立XX要素交易中心的请示》(代拟稿),由区政府办以区政府名义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四、相关要求
(一)牵头责任单位在文件下发后立即组织企业申报,收到企业申报材料且相关材料完备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情况报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经区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投促局商务二科)于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按程序上报区政府(联系人:周雯俊,联系电话:182****8473)。
(三)区政府办收到区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请示且相关材料完备后,需在5个工作日将意见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四)企业收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函同意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附件2
云南国际xxxx(类别名称)交易中心
设立申报材料
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目 录
1.设立申请
2.实施方案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交易模式及规则
5.主要制度
6.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材料
7.认缴注册资本承诺函及出资人协议书
8.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县区上报请示
10.申报材料说明
1.设立申请
xxxx(公司名称)关于牵头设立云南国际xxxx(产业名称)交易中心的申请
XXX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xxxx,根据《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2号)规定,我公司现牵头申请设立xxxx交易中心。(说明交易中心名称、运营主体、设立地点、股东组成、经营范围等内容)
请予审核批准。
单位名称(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2.实施方案
自行拟制,要制定设立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具体目标,比如交易额、交易量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设立背景、设立的必要性(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适应实体经济发展,是否符合本市交易中心建设规划方向)、设立的可行性(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人才等)、发展规划(应包括建设内容、责任分工、项目完成时限等)、股东背景(应包括云南国际xxxx(产业名称)交易中心及股东经营上是否具有相对优势)及组织架构、交易模式、财务评价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等。
4.交易模式及规则
内容不得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2号)和昆明市相关文件规定等。
5.主要制度
包括交割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会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制度等。
6.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材料
机构股东名册
单位股东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出资 形式 | 认缴 出资 | 所占 比例 |
证明材料: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国籍 | 最高 学位 | 专业 | 从事领域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证明材料:拟任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拟任人信用记录报告。
特别提示:
身份证明、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个人信用记录报告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由申请方加盖单位公章。
7.认缴注册资本承诺函及出资人协议书(需签字盖章)
8.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诺书
XXX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我方在提交申报全部文件(以下简称“申报材料”)前,已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确认申报材料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9.县区上报请示
关于设立云南国际xxxx(产业名称)交易中心
的请示
市政府:
1.说明xx公司申请事项概况(含交易中心名称、运营主体、设立地点、股东组成、经营范围等);
2.说明新设立云南国际xxxx(产业名称)交易中心风险控制情况;
3.说明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xx公司本次申请的意见;
4.请示事项。
XXX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公章):
XXXX年XX月XX 日
10.申报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说明
(一)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装订册应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各部分材料清晰准确,并与目录相符。
(二)采用标准A4规格的纸张,双面打印,一份申请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两份。
(三)以中文书写,如所提供材料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除纸质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