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容缺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 工作目标
提升我区行政审批速度,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推进项目落地,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工作重点,有效利用前期准备时间,打造审批事项少、环节简、材料精、时限短、服务优、效能高的营商环境,构建服务效率高、管理规范、综合成本低、创新创业活力强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 文件依据
昆明市容缺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昆明市“容缺审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2019-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四、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容缺受理的范围:方案所称容缺受理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主件为受理项目必备材料,副件为容缺材料。服务对象主动提出容缺审批申请时,如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
二是明确受理的条件与程序:从窗口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主动申请、提交材料、做出承诺到正式收件的流程做出了规定,确保审批事项流程统一、程序规范。
三是明确服务对象承诺时限:明确服务对象缺件补件承诺时间及职能部门有权决定终止审批服务程序的权力。
四是明确办结条件与程序:明确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容缺材料和在承诺时限内没有补齐容缺材料的办理方式。
五是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从接件窗口、后台审批、窗口出件等相关工作做出了要求,确保审批事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
六是明确方案适用及组织实施工作:明确方案适用于依申请办理的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已纳入官渡区“容缺审批”事项清单的事项办理全过程。
五、 利民便民措施
一是《实施方案》通过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企业办事更省心、审批项目更高效。
二是结合官渡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今后区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更新并及时将可容缺事项进行公开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以保障和推动容缺审批工作任务能够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昆明市官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