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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012-345720 主题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02 17:18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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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02 17:18 浏览次数: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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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战略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切实加快官渡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22号)、《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昆发改能源〔2020〕360号)等文件精神,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6月30日出台《昆明市官渡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二、 重要意义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属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是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大大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的便利性,为助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力。

三、 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快慢相适、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力争完成市级下达的官渡区2020年不低于400个充电桩建设任务,并确保我区在推动充电基础建设上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二)主要任务

1、 适度超前建设公用充电基础。明确官渡区需要优先在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换乘停车场等地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明确官渡区各类园区需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明确鼓励官渡区各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公用充电设施;明确官渡区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共用充电设施建设。

2、 优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官渡区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配建充电设施;明确官渡区各公共机构需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3、 切实推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明确新建住宅项目规划建设要求;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上自建充电设施;明确提高私用充电桩建设便利程度。

4、 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服务体系。指导做好官渡区内所有公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专用充电设施全部接入市级能源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纳入昆明市“车桩网”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主体责任。官渡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小组成员单位是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计划,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 落实资金保障。认真测算并落实国家、省、市级补贴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 加大科普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和建设动态的宣传,普及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用,营造有利于充电设施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

4、 加强督办落实。官渡区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小组成员单位要按期完成工作,定期总结汇报工作情况。


政策文件: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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