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官双随机联发〔2020〕3号)、《关于印发2020年官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官双随机联发〔2020〕4号)、《关于制定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20年底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推进官渡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就全区规模以上餐饮企业统计资料报送情况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落实情况,共同开展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水平(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成信雄(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唐 敏(区统计局经济贸易科科长)
李 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成信雄兼任,负责抽查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成员由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检查内容
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赋予的统计执法职责,对检查对象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的情况;
(五)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情况;
(六)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统计调查制度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餐饮单位下列事项开展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管理、餐饮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设施清洁维护、第三方平台入网户资质、有无实体店等。
三、检查范围和工作流程
(一)抽查范围及比例
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前入统的官渡区所辖8个街道一套表调查单位中规模以上餐饮业法人企业,抽取比例10%。
(二)名单抽取和派发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匹配、派发执法检查人员。
(三)组织实施
1.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官渡区统计局、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前2日应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要求。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
2.检查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并注明证据来源;现场应当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及相关法律文书,向检查对象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经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笔录内容要全面、客观、完整;检查时要全过程记录留痕。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
(四)抽查结果公示
对单个检查对象检查结束后7日内,由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作出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如果检查未发现问题或是良好信息,报请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同时,检查结果也通过官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进一步补充证据、完善程序的,应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同意,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程序规范、过程严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统计环境。
(三)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各检查组及组员对各自承担的工作按要求尽职尽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五) 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应予以立案查处。
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官统发〔2020〕40号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统计局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