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官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推进健康官渡行动的实施方案》经官渡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健康官渡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昆明行动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0〕31号)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发〔2017〕17号)精神,加快推进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健康官渡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周期维护身体健康,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努力优化健康服务,延长全民健康期望寿命,为官渡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将健康官渡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主要健康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普及知识、健康生活。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培养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落实家庭和个人健康责任。
3.预防为主、早期干预。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改善主要健康影响因素,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妇女、婴幼儿、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对心脑血管、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完善防治策略,进行针对性健康干预,最大限度降低慢性病健康危害。
5.完善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健康促进、预防、诊疗、康养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实现卫生健康资源共建共享。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到2022年,人均期望寿命超过80.01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度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到2030年,人均期望寿命超过82.60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行动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整合“健康官渡”宣传资源,建设健康教育云平台。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全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将“健康官渡”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开展健康知识社区覆盖活动,继续向全区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普及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普及。鼓励支持各类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主次干道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等窗口单位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8%和36%。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实施医疗健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我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民营机构)中广泛开展健康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我区医务工作者具备适应直接服务社区居民的医疗、健康管理专业知识,为建立覆盖全区的健康管理网络储备专业人才,到2022年全区培养不低于200名全科医生。到2022年,组建官渡区医疗健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3.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培养健康饮食习惯。开展食物成分监测、居民营养现状和食物消费量调查,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加强合理膳食及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鼓励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推出“减盐版”特产食品。持续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的安全教育。聚焦学校、医疗机构和社区,开展“营养科普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和“营养支持型社区”等示范创建活动。食源性疾病监测实现街道全覆盖,加强基层食物中毒救治能力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4.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提升行动,发挥滇池高原湖滨低碳慢行系统的优势,以环滇池慢行带为核心,以巫家坝中央公园、海东湿地、西亮塘公园等为重点,串联全区湿地、绿地、公共运动场所等为一体的环滇池健康行动区。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做好全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加大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0%及以上和42%及以上。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5.实施控烟行动。推动加快官渡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严格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交通工具内的控烟监督管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控烟宣传引导。领导干部、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等群体要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将各级党政机关、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定期开展烟草流行监测。设置戒烟门诊,建立戒烟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烟草专卖局、各街道办事处
6.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和管理,推动社区严重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库。官渡区人民医院开设精神科,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建立心理健康素养监测体系。组建区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官渡区心理援助热线工作点。强化医教结合,探索建立对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援助绿色通道。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有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慢。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7.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和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构建食品等消费品安全环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室(车)内环境安全健康。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推进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创建。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有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8.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网络,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推进辖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均控制在5‰以下,达到先进地区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4/10万和13/10万及以下。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
9.实施中小学学校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控和营养健康干预工作,指导、教育儿童、青少年合理膳食及合理开展体育运动。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改革试验区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实施教室采光照明和课桌椅达标工程,营造健康学习环境。加强中小学校保健室建设,完善健康副校长工作机制,将健康知识纳入教师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肥胖发生率、营养不良发生率明显下降。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牵头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开展基层监督协管服务。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设立至少有一家设备配置达标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机制,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和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对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督查、检查,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实施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对接,实现尘肺病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变化情况、职业健康数据库多部门共享。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对矿山、建材、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官渡分局、区扶贫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
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三体一式一型模式”深度发展。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打造失能和高龄老年人三级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营养监测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人社区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通过政府、社会力量举办一批长期照护机构,通过政府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捐助、规模化经营等手段,确实降低老年人进入长期照护机构经济负担,使失能、失智老年人安享晚年。依托政府、社区、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活动中心,开办立足社区的老年日托所。在老年活动中心中嵌入基本医疗、健康管理服务,由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能够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慢性病管理、体检、急救等基本医疗服务。在老年活动中心中嵌入针对老年人的助餐、助浴、家政、陪护、文体活动等服务,使居家养老老年人生活便利、医疗保健得到确实保障。到2022年,我区建设长期照护中心总床位数不低于2000张,到2025年,长期照护中心总床位数不低于5000张。到2022年,我区建设服务设施、项目齐全规范的老年活动中心不少于20家,日托老年人容纳量不低于500人。到2025年,我区建设服务设施、项目齐全规范的老年活动中心不少于50家,日托老年人容纳量不低于2000人。引导一批社区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养结合机构。官渡区人民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人提供上门巡诊等服务。60岁及以上户籍老人免费接种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惠民实事项目。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面向老年人及家庭普及合理膳食、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到2022年和2030年,区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以上和70%以上,全区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医疗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防控重大疾病
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全面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规范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登记报告,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官渡区人民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积极实施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提高公共场所心脏骤停的救治成功率。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死因监测系统及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在官渡区人民医院推行高危人群癌症机会性筛查,把防癌体检逐步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加强肿瘤登记报告、随访,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官渡区人民医院癌症诊疗能力,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加强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
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加强重点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发现,控制吸烟等危险因素。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规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技术。加强社区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将慢阻肺、哮喘门诊治疗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
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检测血糖,指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开展糖尿病有关危险因素监测及人群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建设糖尿病综合防控支持环境,推进患者自我管理,延缓或减少糖尿病急慢性并发症的发生。规范基层糖尿病健康管理、并发症筛查、诊治和转诊流程,提升基层糖尿病诊治同质化水平。探索糖尿病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模式,支持糖尿病防治技术研究创新。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疟疾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最大限度发现、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降低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加大结核病患者发现和管理力度,完善“三位一体”新型肺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强化疟疾和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持续保持消除疟疾状态;开展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加强现症病人救治管理,持续消除重点地方病和血吸虫病危害。强化疟疾和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治;综合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健康服务
17.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行动。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治未病服务体系。优化完善治未病服务模式,将治未病服务拓展至医院其他临床科室,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55%以上,在全区推广不少于1个中医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化方案。促进中医治未病与互联网、养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养生保健方法,推进治未病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到2022年和2030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并持续保持,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18.实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全面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明办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应急指挥平台,推进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及其网络建设,分级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健全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紧急征用等制度。构建全区网络检测实验室,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2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加强智慧卫监建设,推进医疗、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在线监测监管,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设立专项补助购买服务,对消毒、涉水产品和生产企业,独立临床检验机构、独立血透机构、牙科诊所等开展信用评价管理。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卫生机构人才保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举办各种类型和性质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街道,依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社区居委会,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建立尘肺病康复点。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
20.实施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行动。加快实施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官渡区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渡区康复医院、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新建或迁建项目建设、官渡区社会福利中心、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巫家坝城市新中心文化体育项目等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辖区社区医疗机构提升改造工程,夯实健康官渡行动基础。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动区级公立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依托和利用好自贸区有关政策和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健康管理机构、高端体检中心和医学专业人才,提供高端特色医疗服务,开辟外国人紧急就医绿色通道;支持鼓励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与国外医疗、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双向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21.实施健康产业培育行动。鼓励区属企业大力开展健康服务项目,以此为引领,在我区建立一批大健康服务型企业,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直接服务广大居民的产业集群,形成我区县域经济的新经济增长点和产业支柱。到2022年,建立1-2个区属健康服务企业,形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到2025年,初步建成我区健康产业集群,形成产值1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投公司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22.实施智慧医疗健康行动。依托官渡区人民医院建设官渡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完善我区医疗、公共卫生信息化网络,利用大数据、5G网络建设成果,积极探索建立智慧医疗、智慧健康管理项目,在远程医疗、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建设上取得实际效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积极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辅助诊疗项目,切实提高我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到2022年,建成官渡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到2025年建成我区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官渡行动,牵头单位细化22个专项行动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日常工作。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逐项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
鼓励居民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官渡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街道、各部门要利用自身资源,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辖区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形成健康促进强大合力。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技支撑,开展影响健康因素和重大疾病诊疗攻关课题研究。加强政策支撑,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高政策保障水平。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共享健康有关信息。
(四)强化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抓好任务落实。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推动实施各专项行动。宣传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科信、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商投、医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做好健康官渡行动各项任务,并督促抓好落实。
(五)落实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利用好各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实施健康官渡行动、促进居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方式,传承古滇文明的健康元素,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七)建立考核机制
推进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办公室会同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具体实施。考核工作每年一次,强化对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 1.健康官渡行动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方案
2.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3.健康官渡行动支撑项目清单
4.健康官渡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官渡行动组织实施和监测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官渡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保障健康官渡行动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架构
(一)成立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
成立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卫生健康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域专家,负责为健康官渡行动的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二)工作机制
1.建立会议制度。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推进委员会会议研究。
2.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为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及时协调需跨部门处理和解决的问题。
3.及时制定并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及时制定落实《健康官渡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政策措施,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研究建立指标体系,组织监测和考核,并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制定监测评估办法。
(二)监督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进委员会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健康官渡行动主要指标的总体检测。
(三)监测内容。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
(四)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对象。适用于推进委员会对各有关部门实施健康官渡行动的综合考核。
(三)考核内容。围绕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参考国务院考核体系建立我区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四)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
附件2
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
人员名单
为统筹推进健康官渡行动,成立健康官渡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关于推进健康官渡行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统筹推进健康城区试点建设任务,开展健康官渡行动监测和评价。根据疾病谱变化和健康危害因素变化,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马春梅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赵文祥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李 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魏泽明 区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委 员:熊 鹰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赵 维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程 琳 区科信局副局长
施正文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王金丽 区民政局副局长
孙 杰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银珊 区财政局副局长
乔 焱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戈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福忠 市生态环境官渡分局副局长
王 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兵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分局副区长
李马庄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建国 区水务局副局长
秦战利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全春瑞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瑞斌 区应急局副局长
董晏杉 区市场监管局药品总监
李华英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钰蕾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荣坤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江 涛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黄 梅 区总工会副主席
周小青 团区委副书记
陈 天 区妇联副主席
陈若清 区科协副主席
李 熙 区残联副理事长
陆义春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初晓军 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秘书长:全春瑞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赵 维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兼)
有关领域专家、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推进委员会确定)
以上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委员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长李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全春瑞同志、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赵维同志兼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官渡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附件3
健康官渡行动支撑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投资金额(亿元) |
1 | 区级“五大中心”建设 | 到2022年,官渡区人民医院通过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 区卫健局 | 待定 |
2 | 基层院前急救体系能力建设 | 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到2022年,全区100%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 | 区卫健局 | 待定 |
3 | 基层慢病管理能力提升 | 到2022年,全区100%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慢病管理中心。 | 区卫健局 | 待定 |
4 | 官渡区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 官渡区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项目净用地92.52亩,总建筑面积198322㎡,设置床位1200张,打造成为官渡区区域性医疗中心。 | 区卫健局 | 13.63 |
5 | 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建设项目 | 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建设项目,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 区卫健局 | 0.2029 |
6 | 官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 | 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65亩,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500张,创建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通过学科合作、技术引进和人才交流,在区内打造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妇女儿童保健机构。 | 区卫健局 | 8.5 |
7 | 官渡区康复医院建设 | 项目选址六甲新二片区,用地面积34.5亩,设置床位数260张,依托滇池会展中心和巫家坝昆明新中心的区位优势,打造成为昆明市医养结合示范社区。 | 区卫健局 | 3.57 |
8 | 加快推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 | 太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吴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 大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关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矣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小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 | 区卫健局 | 待定 |
9 | 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选址官渡区金马街道凉亭片区,设置床位2000张,用地面积238亩,总建筑面积384491㎡,按照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通过中日友好医院输出优质资源,依托省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完善的RICU体系和疑难疾病会诊中心,到2022年建成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 33.729145 |
10 | 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选址官渡街道世纪城片区,用地面值73亩,总建筑面积176000平方米,设置1100张床位,扩大以妇、产、儿临床保健和辅助生殖为主的服务供给,建成云南省妇产临床保健医学中心。 | 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 | 15 |
11 | 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 | 项目拟选址彩云北路(生态隔离带区域),用地需求129亩,业务用房面积需求约22.24万平方米,拟设置床位1500张,建设云南省老年病医院,着力打造老年医疗、老年康复医疗、医养结合、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康养等多业态为特色的以老年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国家区域性老年医疗中心。 | 云南省老年病医院 | 23 |
12 | 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 加强区卫生信息化网络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信息化发展,加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统一权威的互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 | 区卫健局 | 0.15 |
13 | 官渡区智能健康管理项目 | 根据昆明市大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昆健领办发〔2019〕20 号《关于支持官渡区开展智能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函》的要求,建立针对我区居民的智能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 官渡区国投公司 | 0.08 |
14 | 官渡区“百惠工程” | 依托区属老年活动中心,建立一批规范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官渡区国投公司 | 2.6 |
15 | 官渡区基层医疗机构智能诊疗辅助系统 | 利用人工智能成果,建立针对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智能诊疗辅助信息化系统。 | 官渡区国投公司 | 0.9 |
16 | 俊发东海岸公园 | 项目总用地面积338公顷,包括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 | 区城管局 | 12.8 |
17 | 2021-2025年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规划总建面积278768.19平方米。 | 区城管局 | 1.489 |
18 | 云南郑保中西医结合医院 | 项目总用地 491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327.78 平方米,包括综合博物馆、湖滨商业街、云享图书馆、全民运动馆、配建地下停车位及部分配套设施。 | 云南郑保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 5.58611 |
19 | 昆明星耀体育建设综合体项目 | 总建筑面积:384490.74㎡,地上面积:267307.14㎡,地下面积:117183.60㎡;本项目床位规模2000张床。 | 区教体局 | 3.893771 |
20 | 官渡区社会福利中心 | 总用地面积48.7亩,净用地为36.58亩,道路面积3.3亩,绿化面积8.59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年养护中心、康复医院、培训用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57704.06平方米。 | 区民政局 | 3.5522 |
21 | 官渡区养老照护服务中心 | 项目用地864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40,建筑限高24米,拟规划建设300床的老年人服务中心 | 区民政局 | 0.980041 |
22 | 官渡区1+8+N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依托区级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在8个街道建设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调度中心,N个社区嵌入式小微机构及为老服务站点,为所在社区提供助餐、助洁紧急救助等延伸服务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 区民政局 | 1 |
23 | 云南昆明自贸区中央公园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总用地面积338公顷,包括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 | 区城管局 | 334.65 |
24 | 凉亭片区体育场馆项目 | 规划总建面积278768.19平方米。 | 区教体局 | 25.79 |
25 | 巫家坝城市新中心文化体育项目 | 项目总用地 491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327.78 平方米,包括综合博物馆、湖滨商业街、云享图书馆、全民运动馆、配建地下停车位及部分配套设施。 | 区教体局 | 14.56 |
26 | 云南省中医医院环湖院区(云南省民族医院) | 项目拟用地面积约80.8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300床。 | 云南省中医医院 | 15 |
27 |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 | 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约为25层,地下3层,设置床位700张。 |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 8.8 |
附件4
健康官渡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 指标 | 2018年 (基线数据)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1 | 80.01 | 82.6 |
2 | 婴儿死亡率(‰) | 3.25 | <5 | <5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28 | ≤6 | ≤6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1.62 | ≤14 | ≤13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9 | ≥92 | ≥92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0.5 | ≥28 | ≥36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9 | ≥42 | ≥45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2.25 | <12 | <12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18 | >4.6 | >6.0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 | <28 |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13 | 产前筛查率(%) | 98.8 | ≥99 | ≥99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80 | ≥90 |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31.48 | ≥50 | ≥6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00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1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健康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50 | >70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 | 49.13 | 60 | >8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下降 | 明显下降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30.0 | >50 | >70.0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1 | ≥75 | ≥80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2 | 60≥ | ≥70 |
2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 村卫生室4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村卫生室70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村卫生室80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95 |
27 | 达到云南省卫生乡镇(%) | 28 | ≥70 | 100 |
28 | 达到国家卫生乡镇(%) | 7 | ≥20 | ≥40 |
29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0.94 | ≥8 | ≥8 |
30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2.01 | 2.5 | 3.0 |
31 | 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6.25% | 8.4% | 8.4% |
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