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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211-625971 主题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02 10:56
名 称: 关于《昆明市官渡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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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官渡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2 10:56 浏览次数: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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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官渡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昆明市五华区、官渡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特拟定该试点方案。

二、 主要依据

1.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203号);

2.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官政办〔2019〕24号)。

三、 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17家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团队全进驻、“官渡照护”医疗服务全植入、为阿尔兹海默症老人提供专业的康养照护。

四、 主要内容

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官渡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设置专班,由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局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

二是明确五方面工作举措及其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包括:开展居家老人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官渡照护”与家庭医生服务相结合、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试点内容。需求筛查摸底工作开展“名中医”与社区养老服务的融合、建立示范性社区养老康复站、建设阿尔兹海默症老人专业康养中心等5项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工作试点措施。

三是明确五个实施步骤,包括调查摸底、实施改造、队伍建设、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完善制度。

四是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建章立制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试点方案落实落细。

五、 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为机构老人及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中医诊疗服务、康复期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是建立示范性社区养老康复站、康复医疗机构,打通养老服务与专业康复医疗服务、临床护理服务向社会和居家康复、护理延伸的“最后一公里”。重点在在关上街道办事处建设1个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阿尔兹海默症老人专业康养中心。为失智老人提供专业医疗配套和护理服务,专注失智老人的不同精神需求满足和提升”。

三是在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增设养老床位,为入住老人开展医疗服务、护理服务、生活照护及社会服务。探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费用由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费组成,其中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政策文件: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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