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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02-662998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2-03 11:45 废止日期:
文号: 政府办便笺不编号 关键字: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11:45 浏览次数:220
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8

此件公开发布


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防止相关疾病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好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效控制全区范围内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提高病媒生物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提升迎接新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质量,助力健康县城建设,现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昆办发〔202239要求,结合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及省级卫生先进社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性与经常性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贯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包块管”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由官渡区政府统筹相关经费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防制工作水平,为推进昆明市健康城市建设5年发展规划贡献力量,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及以上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成立官渡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赵志红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杨毓刚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 组 长:杨俊蕾 区爱卫办主任

詹 衡 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副书记

成     员:蔡 密 关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邬丽波 金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捷 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褚延科 吴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大红 官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尤明姬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肖 航 六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红梅 矣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卿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 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树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一兵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春荣 区水务局副局长

米端义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焦 龙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秦战利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二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树龙 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

代隽毅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

李 兵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柴 凤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 熙 昆明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由区爱卫办主任杨俊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部署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各类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实施专业化检查指导;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爱卫办)具体落实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由官渡区政府统筹相关工作经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全区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单位和居民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其中,街道办事处做好动员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各街道需按照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要求按时上报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完整工作台账。

(三)各成员单位及其他驻区公共单位、区属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病媒生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以下行业主管部门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各行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台账:

1.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监管、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尤其重点监督学校食堂和厨房病媒生物防制及相应设施落实情况。

2.区住建局负责监管、指导在建工地管理方做好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3.农业农村局负责联合街道监督、指导翻牌社区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控制鼠害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4.区水务局负责监管、指导入滇河道及周边、湿地公园的水面保洁、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内部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6.区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监管、指导辖区内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的环境治理,联合辖区街道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及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7.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督促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经营主体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环境治理,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指导辖区餐饮服务行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副食经营店等重点行业内及流通行业的环境治理,联合辖区街道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及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9.区城局负责监管、指导各街道、各环卫保洁公司做好垃圾收集点、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城乡环卫设施及周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负责监管公园、城市绿地的环境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10.区城改局负责监管、指导拆迁工地管理方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11.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分局负责监管、指导客运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设和完善防止病媒生物侵入设施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昆明站综合管理办配合昆明铁路局开展火车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以及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对不达标区域及时反馈辖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辖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或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和消杀工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要求之内。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由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PCO公司等多部门组成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以下简称“防制”)工作组织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全国爱卫办印发《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全爱卫发〔20099)》要求,加大投入,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食品行业、粮库(店)、饲料加工厂、医院、机场、火车站和客运站等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确保重点行业“三防设施”齐全,合格率达到95%以上。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小型积水、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垃圾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处理。

(三)广泛发动群众,按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官爱卫办〔20221号)(详见附件4)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周五大扫除活动,全面整治环境,清除卫生死角,杜绝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现象,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使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治理后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孳生地整治工作情况列为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日常实地暗访检查项目,并纳入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年终考核。

(四)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工作,分别在春季灭鼠、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冬(秋)季灭鼠期间各开展1次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对孳生地进行整治,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和生活垃圾,防制病媒生物孳生。

(五)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春、冬两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以灭蚊、蝇、蟑螂为重点的夏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配合PCO公司做好消杀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彻底治理周边环境,杜绝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现象,清理鼠类栖息地,采取有效措施,完善防制设施,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加强对餐饮、食品制售、工地、市场等重点行业和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管理。在做好密度监测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合理、规范地使用药品,确保防制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根据调查、密度监测的实际情况,指导、督促相关工作。

(六)大力开展示范先进创建活动,各部门、各街道每年度选取主管行业、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的较好的2个点位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比学赶超的方式,全面带动全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提升。

(七)抽取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各街道爱卫专干组成督查工作组,每月对全区随机点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形成整改督办问题清单,由领导小组汇总后发整改通知,及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街道整改到位并抄报区委目督办。

(八)为确保督查工作组成员能够掌握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知识,保障《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昆办发〔202239落实到位,为官渡区下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每季度在PCO公司进行官渡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现场教学培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防制工作有力推进,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强化责任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对照国家标准,科学指导,注重效果,认真抓好落实。群专结合,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在每一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做到“三定一保五落实五不漏”(即定人、定点、定片;保证质量;经费、药械、人员、任务、制度落实到位;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死角、不漏外环境),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落实。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检查督促,对社区、单位的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要重点督促,并及时上报相关报表、信息。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完成病媒生物密度、危害、种类、分布及季节消长情况的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昆办发〔202239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的要求,病媒生物防制及相关保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单位应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台账,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政策解读:《官渡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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