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按照《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教育体育发展规划 | 区教育体育局 | 2023年二季度 |
2 |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区民政局 | 2023年二季度 |
3 |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 区民政局 | 2023年三季度 |
4 | 昆明市官渡区滇池水环境治理“十四五”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3年三季度 |
5 | 昆明市官渡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区水务局 | 2023年三季度 |
6 | 官渡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2023年三季度 |
7 | 昆明市官渡区城乡绿化美化规划(2022—2031年) | 区发展改革局 | 2023年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