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整改报告
大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昆明市官渡区审计局对我中心2020-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财务收支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官审决【2023】12号及(官审调报【2023】8号)的意见,我中心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1、根据审计意见,我中心已将截止2021年12月底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结余资金于2022年9月30日前上缴区级财政。
2、根据审计意见,我中心已将2021年违规收取耗材费、西药违规加成及中草药超比例加成药费一并上缴区级财政部门。
3、根据审计意见,我中心已将2020-2021年利息收入以非税的形式上缴滇中税务局。
4、针对我中心2020-2021未经询价确定卫生材料供货商的情况,现根据审计意见已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卫生材料及中草药供应商,并签订了相应的供货合同。
5、针对我中心九价HPV疫苗购进数和接种数差异的情况,经查是因为疫苗管理系统上传数据不全,导致接种系统账面数和实盘数不符,实际情况并无盘盈盘亏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我中心已根据疫苗管理实际需要更换了疫苗接种管理系统,并更换疫苗管理人员,加强了疫苗管理。确保疫苗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6、针对我中心和云南大家医学检验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在协议期间大板桥卫生院在2019年6月25日与江西江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血液细胞分析仪,及2021年3月1日至31日多支付云南大家医学检验所费用的问题,经查明租赁血细胞分析仪所开展业务不包含在和云南大家医学检验所的合同所约定的合作业务范围之内。多支付费用的情况经查明属实。根据审计意见,针对和云南大家医学检验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在合同剩余履行期间的约定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明确合作业务范围,对于剩余合作期内合作业务范围有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合同条款,合同期满之后,于2023年6月与云南大家医学检验所终止合作,由我中心自行管理检验科,针对多支付大家医学检验所费用的情况已于2021年9月在和大家医学检验所的费用结算清单中补扣回我中心账户。
7、针对我中心未制定坏账计提比例的情况,根据审计意见书,我中心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
8、针对银行存款账面数和银行对账单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审计意见,经查实为我中心收费员及食堂人员借出备用金未入账,差异部分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导致,现已经按要求将备用金纳入医院账户管理,做到了银行存款账面数和银行对账单一致。
9、针对长期租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和未实行加油卡一车一卡管理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书,我中心于2022年1月起取消公务用车长租业务,对于临时用车需求,实行按天租用结算费用的方式;对于自有的公务用车均接入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日常监管,并做到加油卡了一车一卡管理。
10,针对2020年空港区第二人民医院环评编制费用确认为损失的情况,根据审计意见我中心将加强基建相关的内控制度,对项目的立项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引进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避免盲目立项造成的损失。
11、针对信息化系统记录不完整,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提取的情况,根据审计意见,要求软件开发商完善软件功能模块,满足我中心的数据统计的要求,并将我中心和医疗相关的所有业务收入均纳入医院管理系统。
12、根据审计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完善了涉及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并督促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负责相应制度的落实。确保我中心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运营效率、促进我单位实现发展。
官渡区大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