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3〕16号)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官渡区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目录》(以下简称《官渡区行政赋权目录》)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各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街道是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官渡区行政赋权目录》(详见附件1 、附件2)公布后,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
二、加强保障,提高履职能力
各行政职权主管部门要加强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推动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牵头适时对《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官渡区行政赋权目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注重实效,适时动态调整
(一)积极稳妥推进。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行业主管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上下联动,联合共管,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衔接过渡,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和管理空白,确保赋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培训指导。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根据职能职责负责牵头统筹推进执法编制下沉,加强对街道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完成赋权街道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三)适时动态调整。各街道必须严格按照赋权范围行使职权,清单之内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权扩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维护行政权限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各街道权责清单公示应规范补齐 11 个要素: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及备注栏。
附件:1.《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56项)》
2.《官渡区行政赋权目录(65项)》
2023年 10月 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街道办事处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
2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
3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
4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5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
6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
7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 | |
8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9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街道办事处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
10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
11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12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
13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1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
15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
1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民政部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 |
17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18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19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20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
21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街道办事处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
22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
23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
24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
25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
26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27 | 民间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
28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
29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条例》 | |
30 |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物业管理条例》 | |
31 | 农村住房建设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
32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初审)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 | |
33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
34 | 死亡畜禽收集、处理并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 |
35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 |
36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6年第9号) | |
37 |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核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
38 | 兵役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 |
39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
40 | 对农村村民违法建设住宅行为进行查处 | 行政处罚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 |
41 | 对未将遗体安葬在公墓内或指定区域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 | |
42 | 对未按规定进行丧事和祭祀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 | |
43 | 绿化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 | |
44 | 对河道的日常保洁管护和巡查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 | |
45 | 烟花爆竹安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 | |
46 | 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47 | 督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 |
48 |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完工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 |
49 | 农村集体资产权属争议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 |
50 | 对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建议依法实行罢免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 | |
51 | 对在丧事和祭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 | |
52 | 对物业服务的日常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 |
53 | 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 |
54 | 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 |
55 | 责令业主委员会提请业主大会罢免有关委员资格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 |
56 | 组建、解散物业管理委员会 | 其他行政权力 | 街道办事处 | 《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
附件2 | |||||
官渡区行政赋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县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 | 县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 | 县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 | 县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5 |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6 | 县级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7 | 县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8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9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0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1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2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3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4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5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6 |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7 | 县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8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19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0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1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2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3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4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5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6 | 县级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7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8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29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0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对未按规定实行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1 |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2 |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3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4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5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6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7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8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39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0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1 | 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2 | 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3 | 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4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5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2021年第5号)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6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7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8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49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昆明市统一赋权事项 |
50 | 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1 | 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街道自选赋权事项 |
52 | 县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街道自选赋权事项 |
53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7年第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22年第47号修正)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4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5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介绍机构从事妨害社会秩序的职业介绍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6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介绍机构推荐介绍不成功收取或不退还预收的中介服务费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7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介绍机构为无证件、证件不全、证件经审查不实的求职者或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8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介绍机构超过核定业务范围从事职业介绍业务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59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职业介绍机构未明示职业介绍许可证等有关证照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职业介绍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60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7年第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22年第47号修正)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61 |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对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或以担保等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7年第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22年第47号修正)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62 |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63 | 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官渡区统一赋权 |
64 | 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金马、小板桥、矣六街道自选赋权事项 |
65 | 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金马、小板桥、矣六街道自选赋权事项 |
政策解读:《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目录》的政策解读
其他解读:《官渡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问答式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