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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311-801846 主题分类: 医疗机构行风与投诉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28 11:28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机制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3-11-28 11:28 浏览次数: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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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投诉处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公布投诉途径、渠道及投诉处理程序如下:

一、投诉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非办公时间拔打医院行政总值班电话0871—67173154

二、受理投诉的接待部门、地点、电话

1.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受理行风问题投诉

0871—671690630871—67187075

接待地点:院纠风办(综合楼六楼)

2.医务科、调解委负责受理医疗纠纷投诉:0871—67160357

0871—671881150871—67162366

接待地点:综合楼五楼

3.护理部受理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0871—67153690

接待地点:综合楼五楼

4.财务、医保部门负责受理医疗费用方面

投诉电话:0871—67153695

接待地点:综合楼五楼

5.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投诉电话:67161770

接待地点:官渡区卫生健康局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或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事实依据。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投诉人签字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
    四、投诉处理流程
   凡受理投诉的部门或科室,均要执行下列流程:填写投诉登记表调查核实分析原因明确当事人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处理到位资料存档。
   五、投诉处理
   1.凡受理投诉科室都要有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受理科室,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一般性投诉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尽量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3日内给予回复。较为复杂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配合处理。
   4.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事项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

2020130  



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投诉流程(3)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 0871—65390101  昆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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