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昆明市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昆明市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4〕1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昆办通〔2024〕37号)精神,规范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结合官渡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全区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意识逐步提高,珍视生命的意识以及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心理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班:
组 长:何 追 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杨毓刚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楚鹏飞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组 员:李 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何一峰 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王云毓 区委编办副主任
洪 峰 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副局长
黎建梅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 琪 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陈若清 区民政局副局长
范茂德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全春瑞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睿 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起小涵 团区委副书记
张 洁 区妇联副主席
胡 亮 关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范河柳 金马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贾莞昀 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雯娟 吴井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吴 睿 官渡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资晓兵 小板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江致霖 六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红梅 矣六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体育局楚鹏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主要任务开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负责官渡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对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分析,为领导小组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任务
(一)区教育体育局
1.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心。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办好官渡区“5·20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周”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智慧心,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推进“双减”“双升”提质增效,建立更加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让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既教书又育人;以体强心,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构建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常态化校内联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联赛体系,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以美润心,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建立健全美育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普及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美育实践活动,办好官渡区“金刚塔”杯学生艺术节,搭建美育成果展示平台,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以劳健心,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每年开展“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非遗我传承”等劳动教育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让学生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和幸福生活。
2.完善协同干预机制。规范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流程,健全“预防、预警、干预、跟踪”的“三预一跟”机制。指导各校园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测评,并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及时转介、诊断、治疗。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机制,对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和受到违法侵害的学生,及时开展“一对一”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休复学机制。
3.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各校园、区教师进修学校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的必修内容,借助专业力量,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教研员每月至少主持开展1次教研活动,不断提升教研水平、优化教育设计、增强教学成效。探索实施学校心理辅导员ABC三级资格认证,打造专家型、骨干型、通识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针对外来随迁子女较多、教学任务较重、升学压力较大且心理健康教育较为薄弱的中小学,拓宽用人渠道,增加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配备。到2025年全区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学比例达到100%、小学比例达到30%以上。
4.推进心理健康校园建设。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等级评定,打造一批特色学校,建设一批合格学校,推动特色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发展,形成特色学校辐射引领、学校间争先进位的工作格局。在区级层面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推广,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互动,激励学校创新举措,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全区学校获评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占比达80%以上,并逐年提高,力争实现全部合格。
5.实施社会服务共育行动。联合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社区等部门和组织办好针对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等不同类型家庭的教育指导平台,推动“未成年人活动室”“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讲座,家教知识骨干及培训、家庭亲子系列活动等,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6.纳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评估与督导,督导结果作为对各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年度教育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区卫生健康局
1.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的规划设置,指导区属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门诊,提供规范的精神障碍诊疗服务。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推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疾病联系与转介“绿色通道”。
2.组织专家成立“官渡区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做好心理热线服务,为全区师生和家长提供“菜单式”心理帮扶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上线下指导。
(三)团区委
1.推动区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分中心建设,整合优质规范的专业机构和专业团队力量,完善危机预警干预的应急联动机制,构建“全链条一体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辖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各街道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
2.依托“官渡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预约方式,提高对心理咨询辅导渠道的知晓率,鼓励按需拨打求助。
(四)区检察院
发挥好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作用,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对家庭教育缺失的监护人开展专门普法教育,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义务和责任。
(五)区委宣传部
1.加大宣传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和先进经验宣传。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开展“护苗·绿书签”活动,对留守、流动、单亲、残疾、丧亲和家庭困难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
2.净化网络空间,构建清朗健康网络生态,加大网络有害信息、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加强各类网络平台事关学生自杀自伤倾向性问题监测,遇到突发状况协助有关部门适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稳妥处置负面舆情。
3.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复兴少年宫”等阵地,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六)区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监督力度,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文具、玩具等物品的打击查处力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市场环境。
(七)区财政局
结合财力逐步加大全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经费用于保障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科研、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心理健康咨询室改扩建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八)区民政局
1.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公布一批专业规范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白名单”,并根据监督情况定期动态更新。
2.依托社会工作站等搭建“官渡区各街道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站”“幸福家庭辅导站”等心理服务平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探索校社联动共育新模式。
3.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做好亲情关爱。
(九)区委社会工作部
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心理健康服务。推动社工品牌建设,加大服务项目、学校社工站服务项目投入力度,动员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儿童青少年提供物质帮扶及心理健康服务。
(十)全区各中小学
1.加强党组织领导。全区各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领导,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建立健全以德育副校长为责任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心理健康工作,推动心理健康工作常态化运行。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共创平安校园。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细化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和自救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用实用好心理健康经费。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用好生均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等,保障心理健康工作顺利开展。
4.全方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强化课程内容设计、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培养1—2 项艺术特长或爱好;每年开展劳动教育月系列活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
5.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设置教育内容。中小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班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个年级每2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队会。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与手段,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不断提高心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6.办好主题教育活动。在“世界精神卫生日”、中考和高考、开学季和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系统连贯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悦纳包容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珍爱生命”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用好“官渡区中小学心理健康周”这一品牌活动,结合各校园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学年组织参加不少于1次的专家进校园活动,借助专家力量指导学校专业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7.加强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心理辅导室安排固定开放时间,向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咨询及援助服务,不具备开展心理咨询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引入兼职心理咨询师、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畅通校外心理咨询辅导渠道,利用学校家长会、主题活动日、新媒体平台等向师生家长推介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等咨询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知晓度、使用率。
8.完善心理测评和建档管理。全区各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测评,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并做好档案转接与追踪辅导。对筛查预警学生进行评估定级,实施分级干预,做好中低风险个体心理疏导,高危个体及时反馈家长(监护人)并转介至专业机构治疗。
9.健全精准化干预体系。探索建立“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科教师”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队团骨干、学生寝室长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建立需重点关注学生动态清单。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情况研判会,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助。
10.配足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全区各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扩大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探索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及学科教师作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学年接受专业培训不低于30学时,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学年接受专业培训不低于24学时,班主任每学年参加不低于12学时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11.加强人才队伍工作保障。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职称评聘、奖励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计班主任工作年限;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在职称评定中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支持、指导、监督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严明校规校纪,明确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及行为规范。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为教师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讲座等服务,提高压力应对能力和心理素养,防止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入学校和课堂。
12.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校通讯软件等沟通渠道,各学段起始年级每学期组织1次全员家访,其他年级每学年组织1次全员家访,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收集需求清单,提供针对性指引、帮助与支持。通过专题讲座、家长会和网络课堂等方式,加强心理知识普及宣传,优化家庭教育方式。学校每学期面向全体家长(监护人)至少举办1次心理健康专题培训,对入学时就确定患有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应与家长共同商定干预方案和任务分工,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学生在校期间因严重心理危机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或行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
五、保障措施
(一)注重系统治理,健全心理育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官渡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研究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少于1次。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全区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心理健康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德育副校长为责任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
(二)落实场地和经费,加大工作条件保障力度。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落实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站)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设施、场地和经费,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确保全区心理健康工作顺利开展。
(三)紧抓工作重点,压实各方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把学生、家长、教师三个群体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充分挖掘心理健康育人元素,丰富育人资源,探索适应新时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心理健康育人途径,打造心理健康育人共同体,构建校内外相互配合、各学段有效衔接、各层面螺旋递进,科学、系统的心理健康育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