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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502-96344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26 09:29
名 称: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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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2-26 09:29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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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是官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官渡区林业和草原局牌子。官渡区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标准,拟定区级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评价结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交易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协调土地储备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供应工作,规范土地市场培育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执行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土地基准地价工作。指导并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落实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政策。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统筹协调国土空间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区域内总体和专项类城市设计,指导和审查重点区域(区段)的城市设计。统筹指导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承担城乡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等规划审批工作。

8.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落实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落实对各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调控及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区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审批平台管理维护、审批数据统计等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负责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监查管理,依法查处全区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测绘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条例的行为。开展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17.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18.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级、市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9.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官渡区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20.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1.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22.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3.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官渡区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24.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25.指导官渡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7.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区两级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28.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0.职能转变。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31.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土空间与城乡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交通市政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工程规划科、公共空间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林草综合科。

所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关上自然资源所;

2.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金马自然资源所;

3.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大板桥自然资源所;

4.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小板桥自然资源所;

5.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官渡自然资源所;

6.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吴井自然资源所;

7.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矣六自然资源所;

8.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六甲自然资源所;

9.昆明市官渡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0.昆明市官渡区森林防火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不断提升党的全面领导水平。

2.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耕地保护部署要求,根据省市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要求,开展官渡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不断加强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自然资源巡查执法和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3.不断提升用地要素保障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持续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保障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指标。

4.推进总规详规编制工作 ,开展官渡区(主城)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编制相关工作。按照省、市各级对详细规划的工作安排,结合最新控规合图、城镇开发边界、详细规划单元划分、重点项目情况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研究了详细规划是否支撑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绿地配置规模等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5.压实林草管理工作,全面压实全区林长制工作责任,全区各级林长工作任务,分区域条块推进国土绿化、林草资源管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等年度重点工作有效地促进全区林业工作稳步发展狠抓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和五个关键人工作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工作有措施、落实有成效。组织街道做好红嘴鸥保护、宣传、投喂、监测、鸥粮售卖及觅食栖息地消毒、防疫等工作,积极开展红火蚁化学防治工作,有效控制了辖区红火蚁的蔓延和扩散,多措并举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暂无松材线虫线索及疫情发现。

6.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等地籍业务工作,我局按照征收程序协助开展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完成了关上巫家坝片区、福德片区等重点项目的地籍业务工作,完成国土变更调查和常规监测图斑调查工作,完成官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数据调查工作,不断加强测绘行业安全风险排查工作。

7.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我局不断强化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保交楼、保障性住房、市政交通及其他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水平,高效开展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用地选址工作、工程规划审批工作;积极推进五甲塘片区、关上片区、巫家坝片区以及官渡文化生态新城项目、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等市政道路项目审批办理工作;不断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官渡古镇、军管会货运楼历史地段的专项巡察工作。

8.加强地灾防治和矿管工作,我局针对节假日、汛期强降雨等重点时段对全区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核查40余次,其中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带队巡查1次,截止目前我区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基本稳定,未发生滑塌情况,无临灾迹象

9.高质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综治维稳工作,我局共收到各渠道来访信访的信访件共计375,其中信访件3件正在办理中,市长热线4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按程序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68件,其中19件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按程序办结;依法听证申请8件、行政复议8宗,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9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件20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7

10.协同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五科,规范高效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努力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动态清零,不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办证硬件环境加强便民利企服务效能推进税费同缴、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服务完成云南省首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抵押过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7,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074,725.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74,725.72,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157.2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官渡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2415)文件精神转隶减少了10人,2025年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074,725.72,其中:本年收入22,074,725.72。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74,725.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减少1,027,157.2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官渡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2415)文件精神转隶减少了10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74,725.7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074,725.72,其中:基本支出18,915,846.72,与上年对比减少2,485,436.26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昆明市官渡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2415文件)精神转隶减少了10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158,879.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58,279.00主要原因2025年的预算增加了森林防火经费投入、路域环绿化优化冻害桉树置换改造项目经费,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72,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51,174.9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6,85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8,860.6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0,037.3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773.87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工伤保险费;

“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1,978,179.6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机构运行;

“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及滇池面山林草生态修复项目;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306,96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128,919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护林员工资支出、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及专用设备采购;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12,809,366.3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编外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制审核、不动产官渡登记处的办公费、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机构审查、党建工作等工作;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11,600.00元,主要用于官渡区耕地保护工作、官渡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75,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经费;

“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与矿产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工作、用地初预审工作;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56,304.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4,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人员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与省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0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7,730.00,较上年减少5,670.00,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下降0,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无因公出国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较上年下降0,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7,730.00,较上年减少5,670.00,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下降0,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减少0,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比2024的定额标准每辆减少81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林业火灾保险经费

根据《云南省森林火灾实施方案(试行)》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官渡区高度重视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工作,积极对接区财政,及时将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配套经费拨付到位,全力做好2025年森林火灾投保准备工作,完成全区森林资源火灾保险投保(公益林、商品林)工作,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林业经营者切身利益

2025年我区公益林计划投保面积为3.97万亩,商品林计划投保面积为1.31万亩,投保率100%

2.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专项资金

按照职能职责,完成官渡区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对变更数据进行更新,全面掌控我区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状况基础信息和用地范围,满足下一步自然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利用的需要;并对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对城镇村地籍调查,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核定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所有权性质逐级上报汇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细化到二级类。完成官渡区外业调查总面积161.02平方公里,外业调查实地照片和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与遥感影像、实地和数据库三者对比,自检自查合格率100%的任务量。

3.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按照《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官渡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自防火期以来将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防火措施,通过全区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部门和护林员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管护林地9045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0.8‰、生态效益效果明显。

4.林业资源管护专项资金

依据官办通〔20222号关于印发《官渡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为做好财权支出调整后我区林业资源管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区林业资源护林队伍建设,通过森林管护人员积极制止偷砍滥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制止违章用火,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等巡山护林工作内容,使官渡区6115亩林地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5.不动产登记业务专项资金

承接官渡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切实维护不动产所有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得到最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7,19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6,608.00主要原因分析:根据《昆明市官渡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官办通202415)文件精神转隶减少了10人,2025年的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1,312,620.31,其中,流动资产5,896,583.87,固定资产2,067,963.3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3,348,073.1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7,002.6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35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179,85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0.0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1100233700111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25043608462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昆明市官渡区自然资源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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