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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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立法协调工作。
3.负责协调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4.负责有关部门和区人大常委会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办理工作。
5.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6.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拟定全区公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11.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3.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部门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办公室2.普法与依法治理科3.社区矫正管理科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5.公共法律服务及律师工作管理科6.法制科7.依法治区秘书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官渡区司法局官渡司法所;
2.官渡区司法局矣六司法所;
3.官渡区司法局太和司法所;
4.官渡区司法局吴井司法所;
5.官渡区司法局六甲司法所;
6.官渡区司法局关上司法所;
7.官渡区司法局金马司法所;
8.官渡区司法局小板桥司法所;
9.云南省昆明市东骏公证。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依法治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速。一是统筹规划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督考核,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有序推进法治官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统筹2024年度法治官渡建设,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合推动街道赋权工作的完善和评估,组织各街道调整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和公示,指导新成立的综合执法局理顺执法事项清单。三是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考试工作,组织对各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了评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4年组织了新办证、到期换证人员及补考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领取行政执法证,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四是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2.发挥参谋作用,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政府审查拟上会文件、协议书、项目合同等。区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列席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专题报送,审查重要文件。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3.践行法治为民,推动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开展律师行业大走访、大调研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置律师投诉案件等。二是持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补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短板,加大网络平台推广使用力度,铺设完成乡村法治通、云岭法务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扎实推进“一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实现社区“法律服务员”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讲座,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大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对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达到100%,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达到100%,接待法律咨询达到100%。2024年官渡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业务服务。
4.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印发《官渡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官渡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压实部门普法责任,为全区有序高效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基础。统筹局属8个司法所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以“法律六+N进”为有效抓手,大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产品,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统筹各司法所以每个社区6名的标准,培育一批以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员等人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在普法中的生力军作用。
5.筑牢安全底线,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力度。一是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各项监管责任压实到位,管理对象总体平稳,没有出现脱漏管及肇事肇祸情况。二是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夯实基层建设,持续深化平安官渡建设。一是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规范标准,先后对6个司法所进行了提升改造,其中吴井、关上司法所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金马、矣六、六甲、小板桥司法所已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太和、官渡司法所待建中。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云智调”系统使用,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规范和指导社区调委会对调解案件做到“应录尽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38611.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38611.6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38611.64元,其中:本年收入19238611.6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38611.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38611.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386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5811.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未按照实际在职人数测算社保及医保支出,导致后期存在预算追加情况,2025年按照实际在职人数测算社保及医保支出,故与上年对比增加;项目支出932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万,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不再保障区级单位法律顾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1477.08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退休人员福利费(含国家规定七个法定节日、生日)慰问;
3.“2210201”住房公积金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7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9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支付;
9.“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的支出;
10.“2040612”法治建设42万,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复议辅助服务;
11.“2040605”普法宣传1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业务的支出;
12.“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费的支出;
13.“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费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560元,较上年减少5040元,下降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8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以前年度未使用产生此类支出,今年不再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560元,较上年减少3240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60元,较上年减少3240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预算安排,根据区财政局通知要求,因本单位无1000万以上金额的项目,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为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万,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7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资产总额240391.11元,其中,流动资产19741.66元,固定资产220649.4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454.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095.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011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监督索引号530111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