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拟审批《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凉亭片区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46′12.841”,北纬25°01′34.155”
建设单位: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5层中西医结合试剂室,总建筑面积5000㎡,包含制剂室、理化实验室、中药房等功能用房,安装醇沉、制粒、灌装等制剂设备。总投资590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5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9%。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防治措施:湿法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路面清洁,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
2、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东院一二期设置的临时公厕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①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经一根27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颗粒物≤20mg/m³;②中药前处理、固体制剂车间生产时封闭,废气由负压管道送至除尘机房内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DA002颗粒物应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30mg/m³;③提取、制剂过程车间内产生的挥发有机废气经车间风机收集后送入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应达《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表1其他制药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0mg/m³;④项目理化实验室和中试间设置操作台,正上方设抽气设备,在取样、样品配置等过程中产生的无机酸性废气经抽吸后引至楼顶经1套SDG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质检、中试过程有机废气经理化实验室和中试间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的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酸性废气一起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排气筒DA004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甲醇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硫酸雾≤45 mg/m³、排放速率2.85kg/h,氯化氢≤100mg/m³、排放速率0.4575kg/h,甲醇≤190mg/m³、排放速率9.9kg/h,非甲烷总烃≤120mg/m³、排放速率17.5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未有效收集的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酸雾、异味通过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³。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制剂室化粪池预处理,质检废水经中和池中和预处理,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拟建综合污水站进行处理后达《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52-2021)表1中的三级排放限值、《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中较严值要求,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总有机碳、急性毒性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即: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实验室废培养基经立式压力灭菌器灭菌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药渣、收集的粉尘外运用作有机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带走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物料分类分区储存,加强日常巡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规范管理存储使用化学试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规范收集、暂存、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涉及化学试剂、危险废物环节规范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四、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电话/传真:0871-67187598(官渡区政务服务窗口)
通讯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国投大厦4号楼6楼政务服务中心4605办公室
邮编:650500
附件: 云南省昆华国际医院建设项目三期(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制剂室)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