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100158101000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法制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机关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
各位区级领导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及建议,对能现场解答的问题现场答复,对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明确牵头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规定办理时限,及时答复来访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截止10月31日,官渡区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68批426人次,已化解信访事项111件,化解率66.07%。官渡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22批68人次,已化解信访事项20件,化解率90.91%。
(二)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官渡区信访件受理办理工作
2024年省委第六巡视组通过两个渠道交办官渡区信访件:巡视官渡组直接交办57件;巡视昆明组通过市信访局交办44件。区信访局发挥协调职能,精准交办每一件信访件,全力推动信访事项办理。区级包案领导组织面见信访人,组织案件复盘分析,扎实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官渡区信访件办理工作,省委第六巡视组通过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件44件全部办结,化解38件;省委第六巡视组(官渡组)交办信访件57件全部办结,化解37件。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针对尚未实质化解的信访事项,制定详细对策措施,循序推进信访事项实质化解。
(三)做好重大敏感节点的信访安全保障任务。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区委信联办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两会期间官渡区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官渡区信访保障工作方案》、《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期间官渡区维护安全稳定“3+N”实体化运行方案》、《第8届南博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GMS会议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方案》等10次重大会议期间稳控工作方案。期间,区信访局按照方案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各小组开展工作,通过密切协作,查缺补漏、确保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会议期间不发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到会议现场非访、大规模集体上访等极端行为。通过全区多部门协作联动,为各项活动和会议顺利召开和圆满结束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官渡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持续巩固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
区信访局持续巩固继续深入推进和践行信访工作法治化,督促区属信访件办理责任单位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做好信访群众反映问题的研判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实现涉法涉诉信访、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与普通信访的区分。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适宜调解、和解的矛盾纠纷,采用“先调后导”的工作方法共化解90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转化升级。对于确实调解不了且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按照诉访、诉法分离原则,及时导入到“仲裁”、“诉讼”等法定渠道依法处理,直接向信访人出具《回复告知(法定途径处理)》62件,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导入仲裁21件,行政复议26件,诉讼途径15件。向相关区属信访件办理责任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书》19期,《督办函》29期,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针对尚未实质化解的信访事项,制定详细对策措施,循序推进信访事项实质化解。区信访局固定每月全区普发《通报》,重点通报未按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该受理不受理、错误引入信访途径处理、超期不答复、办理不到位等情况,重点对区属部门和街道信访件有权处理责任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办理信访件答复简单生硬,办理流程不规范,办理超期单位和“踩线”办理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共通报批评执行信访法治化工作不规范信访件45件,通报批评超期办理信访件31件,要求限期对办理不规范信访件进行整改。对区属部门和街道规范办件质量提出工作要求并持续监督,要求区属部门和街道要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出具各类信访文书,紧盯人民网、领导信箱、网上投诉和来信来访等信访件的时限要求,做到要件齐全、依据充分、内容妥当、送达及时,确保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6978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69787.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37088.59元,增长3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37088.59元,增长32.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官渡区流动人口与专职协管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70377.72元。其中:基本支出2328411.07元,占总支出的11.16%;项目支出18541966.65元,占总支出的88.8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96508.75元,增长32.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6596.03元,下降11.64%;项目支出增加5403104.78元,增长%;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官渡区流动人口与专职协管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8411.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02000.67元,占基本支出的9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410.40元,占基本支出的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4196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官渡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相关经费18242982.28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工资、保险、服装费、体检费支出。
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4919.18元,主要用于平时办公费用支出。
中央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61700.3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037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138268.75元,增长32.66%,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373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主要用于官渡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相关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850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67.60%。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数调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08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基数调增。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64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99.15%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减。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元,决算为208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89.31元,下降83.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元,决算为2086.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89.31元,下降-8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元,支出决算为208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89.31元,下降83.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00元,决算为208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9.31元,下降8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10.40元,比上年减少24928.31元,下降16.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资产总额159,317.89元,其中,流动资产19,627.87元,固定资产139,690.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434.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7.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7.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7.0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100158101111
昆明市官渡区信访局2024年决算报表20251026025252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