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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7762-202509-10199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12 18:01
名 称: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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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18:0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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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近期,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评选工作。为做好全市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奖项与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主要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含磨憨)开发就业岗位较多或者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经营主体,创业或者就业的先进典型,就业创业工作者、服务者等。推荐评选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单位和人员,向艰苦边远地区的集体及个人倾斜

先进集体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名额。云南省就业创业奖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为“云南省吸纳就业先进集体”30个,“云南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0个,“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100名(就业类先进个人50名、创业类先进个人50名),“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100名。

(三)昆明市推荐评选名额。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32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集体领导班子应当政治过硬、信念坚定、廉洁奉公、务实担当、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5年内无违纪违法问题;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应当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无违纪违法问题。

(一)吸纳就业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昆明市,开发就业岗位较多且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经营主体

2.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无造假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3.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劳动争议案件。

4.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近3年吸纳就业人数增幅较比例较高,职工稳定就业率达到80%以上,对本地区就业创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5.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积极开展职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工工作能力;在规范用工和促进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作用。

(二)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模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就业创业政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促进城乡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能力、开展就业服务,推进“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创业孵化园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围绕服务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带动创业成效明显。

3.就业服务活动开展广泛、成绩显著,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支持就业政策落实,日常就业帮扶工作规范高效,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助力本地区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就业势保持稳定,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

(三)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就业类先进个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通过多渠道积极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用人单位重大奖励(包括立功、受奖等),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2.创业类先进个人:主导创办至少1家经营主体,产业布局主要分布在昆明市,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影响力,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经济效益稳定、社会效益良好,实际运营至少2年,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创办主体或者团队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服务和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创办经营主体在稳就业工作中履行企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就业创业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就业创业类工作岗位中成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开展就业帮扶,推进“幸福里”社区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创业孵化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牢记宗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在全地区各部门中从事就业创业服务类工作3年以上,无违纪违法问题。

三、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

1.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地区的审核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承担。市级有关单位、各直管驻昆单位负责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审核推荐工作,其中,市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所属院校的审核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昆明市技师学院的审核推荐工作;市委金融工委负责金融机构的审核推荐工作;市国动办负责国防动员系统的审核推荐工作。

每个县(市)区每类推荐评选项目上报1个(人);市级各单位每类推荐评选项目至多上报1个(人)。

2.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简要事迹等。经公示无异议,逐级审核后于92217时前将初步推荐材料加盖公章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先进集体由上一级单位同意盖章;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3.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按照省级分配名额集体研究,优中选优提出昆明市推荐对象,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2025930日前将初步推荐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初步推荐材料包括:初步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推荐对象为个人的同时提供个人简历。其中,初步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系统及相关领域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本单位公示情况(附公示证明)等。

(二)初审初核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通过省级初审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含国有企业)及其负责人,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根据需要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推荐对象为集体的,按照管理权限同步征求相关部门对该集体领导班子的意见。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研究确定拟正式推荐名单,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及相关领域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名称(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市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取消该推荐对象参评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3)、推荐表(附件45)。其中,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正式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征求意见情况、考察情况、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4.市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省级复审、全省公示和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工作,最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作出表彰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把牢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坚决杜绝“带病”推荐评选。

(二)坚持正确激励导向。要切实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坚持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履职尽责、敬业奉献、奋发有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断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确保评选范围内的集体和个人公平参选,杜绝暗箱操作。推荐评选工作中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和个人在填报参评材料时弄虚作假的,核实后将取消其参评资格;表彰奖励获得者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或者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表彰奖励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所获表彰奖励,收回奖牌、证书,并追缴其所获奖金。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公文交换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逾期未报送视为主动放弃。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材料刻录成光盘附送。

各县(市)区、市级单位确定推荐评选工作联系人,并填写工作联系表(附件6),于202591517时前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及电话:谢涛,63362979,传真63368306


附件:1.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昆明市名额表

2.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对象汇总表

3.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4.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表(集体)

5.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表(个人)

6.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昆明市推荐评选工作联系表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昆明市名额表

附件2: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对象汇总表

附件3: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附件4: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表(集体)

附件5: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推荐表(个人)

附件6:云南省就业创业奖昆明市推荐评选工作联系表


主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国投大厦1号楼6楼   联系电话:0871—671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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